江苏各大高校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建设要求
2021年8月17日,江苏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从九个方面对江苏高校新冠肺炎疫情能力建设提出了基本要求。
组织管理能力
学校承担着我校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学校主要领导分管、分管领导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把学校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落实到位。
校园管控能力
一旦江苏省出现聚集性疫情,各高校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加强校园封闭管理。
监测和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监测体系,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和健康监测系统,收集、整理、研判疫情信息,准确、动态掌握师生人数、健康状况、近期活动区域等其他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采集渠道畅通、及时、准确。
物资储备能力
集中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储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急救用品等疫情防控所需物资。
集中隔离能力
高校要按照每万名学生不少于20人的规模计划,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场所。
后勤保障能力
高校要做好食品进出口管理和食堂(饭店)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做好隔离人员和隔离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餐饮服务。
核酸检测组织能力
根据当地卫生部门的安排,科学高效地规范师生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的工作流程。
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高校要依托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健康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并按照每千名学生1名心理健康服务人员的比例组建专职和兼职心理健康服务队伍,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风险沟通能力
明确风险沟通责任人,做好信息监测、预测预警,优化精准沟通,提高风险沟通能力。
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要求各高校对照基本要求和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对处置能力不达标的项目立即整改,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将在学期开学前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