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最近各地都有奥米克隆变异体感染的病例。疫情发展迅速,外溢风险大。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为做好春节期间上林返乡人员的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坚决遏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现就上林县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林业职工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关防控办〔2022〕16号),明确对林区职工实行以下健康管理方式:
(I)中度和高度风险地区的人们返回森林(根据当地公布的地区)
作为风险排查治理对象,在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区之日前14天回林者,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并在到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接受健康管理。
1.到达上林7天以内的,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到达上林7天以上14天以下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到达上林14天以上21天以下的,接受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如“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国际花城一期41号楼”,对在被认定为中等风险区域之日前14天已在中山市坦洲镇国际花城一期41号楼居住的人员,按第(一)条执行。
(二)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返回林区职工
作为风险排查治理的对象,在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区之日前14天回到森林的,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到达森林后12小时内到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接受健康管理。
1.到上林不到7天。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到达上林7天以上14天以下的,家庭健康监测后7天家庭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到达上林14天以上21天以下的,接受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比如“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国际花城一期41号楼”,比确定为中等风险区域的日期提前了14天。除中山市坦洲镇城区“国际花城一期41号楼”外,坦洲镇其他区域居住人员适用第(二)条。
(3)在当地疫情发生的地区或直辖市的市区返回森林的人
作为风险排查治理的对象,在当地疫情公布之日前14天回到林区的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到达林区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到达上林后,进行7天家庭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天和第7天)。
比如,对于设区市的,比如深圳,除罗湖区、龙岗区外,在其他区居住过的,适用第(三)条;不设区市的,如中山市,有在坦洲镇以外其他地区居住史的,适用第(三)条。
(四)人们返回其他低风险地区的森林
居住在其他低风险地区的人回上林,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24小时到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到,到达上林后12小时内到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到。
二。加强对该地区外国林业工人的调查
乡镇、单位要做好重点人员的安排和网格化管理,如14天内居住在本县(市、区、旗)和高危地区的人员,做好相关人员回国后的健康管理服务,非必要不得外出或聚集。
三。规范控制措施的实施
对从区外返回林区的,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管防指办〔2022〕16号)执行控制措施,对目前正在隔离的人员再次进行排查和转移,对符合居家健康监测的尽快转运。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加强跟踪管理服务,防止管漏。
四。实施集中和隔离的充电系统
实行集中隔离的医学观察收费制度。根据《关于明确中高风险地区重点人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支付方式的通知》(新冠肺炎〔2022〕30号)文件,明确从2022年1月20日起,要求我国各类中高风险地区重点人群承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住宿、诊疗、检测等费用。收费标准按290元/人/天(含房费、餐费、核酸检测费、交通费、消毒费等。),由所有隔离酒店收集。
联系电话:0771-5214681(综合协调小组)
071-5215765(联防联控组)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执行情况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型冠状病毒,商县,被感染。
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