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全区群众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观念,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向社区(村)报告。,然后闭环转送至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并如实告知主治医师本人最近14天的住院史和接触史。
二是社区(村)管控措施严格。3月18日12时起,全区各小区进一步严格管理,居民只能进出。孕妇、危重病人、疫情防控人员等特殊人群除外。大规模核酸结束后,所有居民不得在外逗留,立即回家。
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在家办公。确需上班的,由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工作证明,凭工作证明到所居住的社区(村)开具出入社区(村)的通行证。
四、社区(村)在上门求优服务的基础上,核实辖区内孕产妇、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底数,建立台账,跟踪管理,确需外出就医的,由所在镇(街道)上报区疫情指挥部,“点对点”就医,诊疗结束后,由镇(街道)帮助接回。
5.对于集中隔离点的医务人员:常规医疗服务由驻地医务人员提供;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就医,隔离场所的工作人员会直接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安排车辆“点对点”就医。处理结束后,车辆将被提走,实行闭环管理。
不及物动词对于危重病人(中风、胸痛、严重创伤、休克、高热、分娩等。):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车会将他们运送到相应的医院进行救治;如果暂时联系不上120救护车,所在镇(街道)会立即安排车辆“点对点”转运到相应医院救治。治疗结束后,会有人协助你去取。
七、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优先获得在线医疗、健康咨询等服务。,以免非必要时外出就医。如确需外出就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48小时内主动向医疗机构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住院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m以上的社交距离。患者入院后要按照医院的要求经常做核酸检测,不允许随意进出病房,或有序探视。
八、在各区(村)设立生活物资供应点,保证疫情控制期间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物资供应充足,居民可以有序购买。
九、负责防疫和控制物资发放的车辆和公务车辆凭特别通行证通行,不得随意阻拦。
十、管控期间,开通救助服务热线,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临时救助等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