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青岛李沧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轨迹
2022年3月16日,李沧区报告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青山绿水社区(黑龙江中路3184号)。是在集中隔离宾馆做核酸检测时发现的。是我区3月13日报告的确诊病例(简称病例1)的父亲,是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我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现公布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治疗前的主要行程如下:
3月8日-3月11日,每天6:30-8:00步行至贾凯翡翠鉴赏小区(黑龙江中路568号)健身器材小广场、卧龙湖公园。日常活动主要在青山绿水小区和贾凯市时代城翡翠鉴赏小区(案例1住宅),多次去过青山绿水小区北门第一家小超市(无名)、“心连心”超市和超市对面的烟酒商行。
3月11日,病例1于23:45回到青山绿水小区家中。
3月12日,6:00左右,从家里步行到贾凯市时代城翡翠鉴赏小区健身器材小广场;6:30步行到卧龙湖公园,8:00步行回家,全程戴口罩。15:00-16:00在青山绿水小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和该商品房4号楼核酸检测点与病例1一起采样。采样后,我走回家,再也没出去过。
3月13日,因密切接触病例1,于凌晨2:00,根据防疫要求,由专车从家中运送至隔离宾馆集中隔离。
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追踪到,相关控制措施已落实。请3月8日至12日曾前往上述场所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控制措施。如有隐瞒,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不要轻信、不要传播谣言,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保持通风,少聚集,使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治疗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李沧区卫生卫生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