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考期间噪声控制的通知
随着2022年高考临近,为营造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桂林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高考期间对我县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公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期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
二。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格控制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县城东至滨江路,西至鲤鱼井小区龙跃路与响水路交叉口,南至康展路十里画廊、东岭小区、蜀通国际花园小区、田家河村门口,北至城西路(原汽车北站)与神山路百里新村门口。上述连接点为禁放区,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进行产生超标噪声和扰民的施工作业;县城居民区附近的建筑、加工行业停止产生噪声的机械作业;县重点工程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朔生态环境局监督管理施工。
(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干扰考生学习和休息。边界噪声超标的文化娱乐场所,责令停业。
(四)严格限制在工厂、学校等单位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噪声手段招揽顾客。
(五)严控期间,严禁在我县高考考点、中学附近举行大型集会、庆典等活动。禁止露天(文化广场、休闲广场等)产生噪声污染。)娱乐和集会活动。
(六)禁止在夜间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娱乐活动。
(7)6月7日至8日,观莲路分阶段限行。阳朔大桥至丁格盘路、丁格盘路至石马盘路、桑园路禁止过往车辆鸣喇叭。漓江至龙头山码头至阳朔大桥的船舶禁止鸣笛和使用高音喇叭。
(八)考试期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阳朔中学考点10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噪声污染,特别是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机动车辆鸣笛(交通管制)、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周边宾馆、酒店。
三。加强监督和执法
6月1日至6月8日,县公安局、阳朔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旅游局、县交通局、县城管监察局、阳朔海事处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阳朔生态环境局投诉举报电话:8822433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