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疫情安全提醒的通知

只狼结局2022-09-10  12

青岛市疾控中心端午假期疫情防控健康提醒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复杂不确定,中国多地已有本地病例报告。端午节假期临近,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存在,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阻断传播风险。

青岛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防疫措施

凡从省外入(回)境的青年,必须提前3天到居住地社区(住宿宾馆)报到,并在48小时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分别在第1天和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近期有过旅行的,请密切关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追踪信息以及疫区公布的中高风险区信息。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实施隔离医学观察。重点关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四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近期疫情发展较快的省市和中高风险区城市。

二。危险区域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返绿规定

严格限制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境(回),对流出高风险区县(市、区)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危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可以不去(回)青所,但确实需要去(回)青所的人,到达后会有7天家庭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区尚未公布,但已发生聚集性疫情或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参照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

三。合理安排出行,避开风险区域

严格限制在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不必。发热且健康代码为“黄码”的人员应履行个人防护责任,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排除感染风险前不要出行。建议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四。履行防控责任,配合防疫法规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告、谎报行程信息、不配合后续调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并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与机场、港口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高危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前往青岛。确需前往青岛的,须满足离岗14天以上、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并提前3天到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到。[

五、加强自我防护,做好健康管理

随着端午节的临近,聚会、旅游等活动越来越多。不要放松警惕。您仍需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勤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不要自行服药,规范佩戴好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逗留史、活动史,以免延误诊治。

六。尽快积极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

从目前的疫情来看,接种疫苗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有明显效果。符合条件的公民,特别是老年人,应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完成6个月全程免疫的,应进行加强免疫。已经打完疫苗的朋友,依然不能放松警惕,依然需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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