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3号
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2022年第3号]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区盖山镇暂停一切文化、娱乐、体育(含广场舞)等聚集活动;暂停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暂停开设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电影院、KTV、台球室、洗浴场所等娱乐场所;暂停体育馆、游泳池、健身房等室内体育场所。
二是盖山镇各类商场严禁举办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禁举办民俗活动,坚持“缓红事、简白事、不办酒席”的原则;所有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集体宗教活动暂停。
3.盖山镇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线下业务。
四、盖山镇范围内的内外销售服务一律以“无接触”方式进行,禁止街头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各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测温、查码、一米线、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关停的经营主体,以及医疗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外出,密切关注官方疫情信息,不要轻信谣言、造谣、传谣。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聚少离,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调查治疗。就医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门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