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疫情防控规定

停表2022-09-10  9

郑州113号通告:端午节疫情防控和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端午节期间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及

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第113号,2022年)

1。端午节假期临近,人流不断增加。为防止疫情反弹,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端午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倡导公民就地休假,非必要不出省,不去14天内出现本地新增阳性病例的省辖市和陆地边境口岸所在的省辖市。

2.市辖区外(回)郑州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申报备案:登录“郑好办”APP-归侨郑州人员登记-归侨郑州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备案;登录“办”app-来(回)于举报系统进行举报;登录“支付宝”app-办-来(退)于举报系统进行举报;联系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学校)进行举报。对从省外城市和发生本地疫情的省内来(回)的人员,根据其14天内的居住史,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3.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编码的决定》的要求,主动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编码,并在48小时内配合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全市各旅游景区、公园、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继续严格执行“限号、预约、错峰”要求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量的50%,室外接待人员不得超过容量的75%。

5.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加强端午假期值班值守,假日期间不放松。疫情防控咨询热线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根据疫情变化,经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从即日起,对部分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调整:

1.允许市内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咳嗽药、抗病毒药、抗生素“四种药”,实行实名登记。

购买以上四种药品的人必须使用郑好办公、微信或支付宝扫描药店专属码进行购药登记。首次登记时,需要填写居民个人信息(郑好办事处和支付宝可以自动获取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基本信息注册完成后,可通过手动输入药品信息或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添加药品并提交购买。

零售药店必须用登记小程序登记销售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购买者相关信息。对于那些没有智能手机的人,药店可以通过电脑帮助注册和购买药物信息。

2.对于低风险地区进入郑州的司机和乘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凭本人健康码和旅行码快速通过。

3.对企业经贸、会展活动等大型商务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稳步推进商流,促进消费增长。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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