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永泰新增一例核酸阳性人员 活动轨迹公布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2022]6号
3月24日,永泰县在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筛查时,发现一份新冠肺炎核酸样本呈阳性(为病例1相关人员陈某某),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为阳性。目前,阳性者已被闭环转移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管理。
主要活动轨道:
病例二:柯某某,男,53岁,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与病例一同车乘客,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洋路2855弄40号,从事休闲食品、茶叶经营。
3月21日上午从上海出发,与陈某某(案件1)乘坐柯某自驾车(沪AFL5158),于当日18:58到达永泰县张成镇天宇大酒店,20:20从天宇大酒店乘车(沪AFL5158),20:28到达日出东方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采样后于20:31在日出东方小区外的“杨哲茶叶店”附近停车,20:48乘车(沪AFL5158)至永泰县吴彤镇上城村。回到家也没出去。
3月22日上午8:15,我们将在邻居镇商城村22号黄家吃早餐。9点18分,我们将步行到镇浦城村98号林的家喝茶聊天。11:30左右,13:00在镇商城村洪厝村18号黄家吃晚饭。当日22时起,在指定地点实施集中隔离管理。上述相关人员此前均已被集中隔离。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好个人的防疫责任。如果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活动轨迹有时空与公布的活动轨迹有交叉,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永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0591-24810129。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