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起外省来甘肃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关于加强对外国防投入监测预警的通知(第1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战略和“动态归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进出口,全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1.即日起,疫情动态清除时,外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12小时内到目的地(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地)社区报到。
二、外省人员抵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此后,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连续三次。请自觉遵守属地防控政策,积极配合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对不按时限做核酸检测的,各市县进行代码提醒。请及时关注自己的健康码状态。
四、国内高危地区来甘人员,必须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来到甘肃中等风险地区的人必须实施14天的家庭健康监测措施。
五、省内有局部疫情的县(市、区)人员,不必旅行,确需旅行的,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一米长、用筷子,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本公告自2022年3月24日零时起执行,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