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监管
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场所监管,落实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医疗机构、饭店、宾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交车站、汽车客运站、学校和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体育场馆和文保单位、星级旅游饭店等。,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戴口罩、1米长”的要求,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所有场所、所有场所。要加强卫生管理,做好场馆重要设施设备的日常消毒,保持场馆通风。
二、加强景区监管,引导游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各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接待游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50%,防止人群瞬间聚集。加强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积极引导游客做好戴口罩、落实“一米线”、量体温、“三码联查”等工作。
三、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全面细致做好日常防控工作。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对培训人员的排查,重点排查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市县的学员,21天内不得为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学员安排培训。培训机构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除教师和学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的人员都要核对身份,量体温,登记个人行程信息,做到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四、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大活动的监管。要严格落实电影院上座率不超过50%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暂时关停KTV、酒吧、网吧、健身房、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室内封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性演出,停止举办大型公益性文艺演出、营业性演出、大型体育赛事、展销会等活动。已批准的演出自行取消,主办单位要做好退款和解释工作。
限流、停驶等应急防控措施实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7日,其他常态化措施长期实施。请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