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首套房首付比调至20%,引导商业银行下调房贷利率
5月2日,本报从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9日下发了《关于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到,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引导商业银行逐步降低房贷利率,缩短审批和放贷周期。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使用范围,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费补贴,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帮助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公积金贷款工作质量和效率,简化贷款申请材料,取消为在连云港行政区域内购房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购房地的轮次证明,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商品房预售规模,将原市区高新区范围和备案价格高于12000元/平方米的项目,每次不低于30000元/平方米的预售规模要求,调整为按栋审批发放。
商业用地竞买方面,商业用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为“出让金总额低于5000万元;转让费总额5000万元至1亿元,支付5000万元;超过1亿元的出让金总额的50%调整为出让金总额的20%。付款期限方式由“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变更为“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在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方面,连云港将扩大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A类信用评价覆盖面,将A类企业比例由10%调整为20%,使更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进度条件、预售资金使用等方面获得优惠政策。
同时,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探索担保方式,释放一定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