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四平梨树县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根据目前我县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人员严禁离开(返回)梨树。
二。进出小区居民继续执行原政策(梨树3月11日微信官方账号发布《梨树县静态管理通知》),并提供《梨树县第三届专职核酸检测证卡》。
三。从3月25日开始,逐步开设兽药、饲料、屈臣氏电器、五金日杂、美容和婴儿用品商店。【/s2/】以上业务经营者需携带有效证件,须经行政部门审批,然后在当地备案,发放“通行证”方可正常营业。其他行业暂时关闭。
四。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三全员核酸检测合格证卡”进入、戴口罩、测温查码、通风消毒、按“图”控制、发现“两码”异常立即报告、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培训、制定应急预案等防控措施。对经营(管理)场所未严格执行管控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自3月6日起,从吉林市、长春市等我国重点疫区返回梨园的人员,未主动向社区报告,未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造成疫情扩散危险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其中联合举报的,按一案(事)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或诬告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乡镇参照本通知执行。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潜在风险尚未消除,常态化防控不能放松。居民要切实增强防疫意识,做好家庭卫生,尽量减少出行,禁止参加聚集活动。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将随机抽查个人旅行卡和核酸检测结果,请居民积极配合。
电话:
市场监管局0434—5260030
畜牧服务中心13844470686
商务局0434—5221306
卫生监督所0434—6092835
梨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