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防疫最新要求8月


大连市七院最新就诊防疫要求(3月16日起执行)

亲爱的患者及其家属:

为做好疫情动态管理工作,履行医院的责任和义务,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保障来我院就诊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总体要求,我院做了如下调整,希望您知悉。本公告自2022年3月16日起执行。

门诊治疗管理

1.凡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或有相关人员接触史,请到本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筛查。他们必须在48小时内有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进入医院接受治疗(*我院不设立发热门诊):

(1)自2022年2月21日起,有金普新区居住史的患者;

(2)从事冷链及相关职业的人员;或者我的同住人是在新冠肺炎或新冠肺炎从事与感染者可能接触相关工作的高危人群;

(三)过去21天内在中国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过的人员,以及入境不满28天的人员;

(4)在最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如发烧、干咳、疲劳、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喉咙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

(5)门急诊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感染的患者和既往有新冠肺炎感染史的患者。

2。最近14天没有在大连以外居住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持有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才能进入诊所。

3.从外(返)来大连不到14天的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回国前后两份核酸检测报告。如果返回前没有核酸报告,应提供返回后间隔24小时的两份核酸检测报告。

4.心理咨询门诊及鉴定工作暂停,咨询日期另行通知。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疾病附加咨询电话:0411-84514032,心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11-84514075,0411-84514079,0411-0411。

(2)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0411-84689595。

5.门诊要求实名制挂号,提倡网上预约,分时段门诊就医。非急重症建议推迟来医院。会为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提供现场挂号,但号源有限,门诊没有加号。不建议没有预约就来门诊。请患者朋友尽量按照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到达医院,避免聚集,增加感染风险。

6.目前我院尚未开展核酸检测。非危重和重症暂停住院治疗。需要住院且无防疫风险的患者,请到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凭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办理住院手续!评估患者需要陪护,陪护还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7.就诊当天,患者需携带①身份证+②预约凭证,在预检分诊处用手机扫描医疗机构防疫编码,医护人员核对国务院出行卡、辽士通健康编码、风险筛查表,通过门诊1号楼预检分诊处入口(白板间)调整流量,量体温,完成手卫生。门诊、老年或残疾患者、儿童、孕妇,限一名亲友陪同。

8.患者及家属在前往医院的全程中应正确佩戴口罩,不要在室内区域饮水,始终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看病时,在诊室观察一人,看病前后使用医院提供的速干洗手液,看病后尽快出院。

9.为了避免在窗口排队付款,请使用门诊间结算和移动支付等在线支付方式。

10.门诊会根据需要开设部分专家和普通门诊,急诊24小时开放

住院病人管理

1.住院患者严格执行大连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和医院防疫工作规定。

2.入院后,患者和陪护人员需要戴口罩,做好防护,配合病房做二次流量调节。

3.病人和陪护人员不得离开病房。原则上,他们不得参观或陪同;确需陪护的,住院期间不得变更,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房。

4.有发热的住院病人按规定到发热门诊进行调查。如有再次调病房的风险,严格按照大连市防疫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实施隔离控制。

患者,家属,朋友,以上是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调整。对于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请谅解。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也为了保证我院疫情防控的良好效果,请您主动配合我院的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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