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最近国内出现了一个“旅行团传播链”,特点是局部分布,小范围聚集,很多已经升级为中高风险区。我市还有本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麻痹、厌战、侥幸心理和懈怠心态,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严格细致地做好“外防投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
二、开展社区拉网式排查。即日起,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以网格为单位,充分动员民警、社区工作者、网格工作者、医务人员等,按照“摸清所有基础数据、掌握所有动态情况”、“不漏一户”的要求,通过走访、调查、家访等方式, 在原有防控的基础上,对中高风险地区或过去14天内发生过本地病例的地区的来渝和返渝人员,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执行社区报告制度。在开展推送数据精准调查的同时,全市严格执行社区报告制度。
1。报告的范围。在最近的14天里,有来重庆生活在城外的人;在最近的28天里,有来过重庆的,也有回重庆的,有海外居留历史的。
2。报告流程。“社区报告二维码”由“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系统”中各社区自动生成。以社区为单位,在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景区、学校、医院、超市、车站、码头、工厂、工地等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社区举报二维码”,方便群众扫码举报。
3。健康管理。社区要及时在重点区域对来渝和返渝人员进行检查。引导低风险地区来渝和返渝人员主动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重点地区来渝和返渝人员按照现有疫情防控政策分类处置,实行“代码报告、现场查验”。
4。报告责任。严格落实社区报属地、报家属、报单位、报个人“四方责任”,确保重庆市外人员全部报出,一查到底。按照属地原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区县各行业、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社区报告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在外居住14天的人员和在外居住28天的人员,应尽快主动向社区报告,并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因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5。监督指导。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社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居民区、建筑工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酒店、宾馆、民宿等。由市公安局负责;机场、火车站、省际汽车站、高速路口等。由市交通局负责;中小学由市教委负责;景区、网吧、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棋牌室等。由市文化旅游委负责;医院归市卫计委管;相关企业由SASAC和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
四。全面加强社区管理。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一查、二测、三登记、四对接、五跟踪、六控制”排查控制流程,做好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对所有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查询14天内的居住史,如有重庆市外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和单体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分散在院内的,由村(居)委会组织村(居)民小组、义务巡防队员等力量进行联防。
五、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和自我健康监测。对社区居家隔离人员和自我健康监测人员,包括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保责任、社区干部、社区医生、社区民警、网格员、楼栋长,应严格执行“2+5”模式,定期随访其健康状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