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广西卫生编码及转码规则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中央直属各单位,各区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广西卫生编码的编码和转码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卫生编码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新管防办〔2022〕12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卫生代码编码转码工作的意见》(桂新关防指办〔2021〕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广西卫生代码编码转码规则》(桂新关防指办〔2021〕48号)中增加红色代码和黄色代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始规则
广西卫生编码设置及转码规则(桂新关指防办〔2021〕48号)。
第二,新规则
(一)红色条规。
红色代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给出红色代码:
1.在发生疫情的某个区域被设置为密封控制区域后,居住在密封控制区域内的人员。
2.在设定日期之前14天进入封闭控制区域的人在发生疫情的某个区域之后被设定为封闭控制区域。
3.在发生疫情的区域被设定为隔离区后,离开隔离区。
4.特殊情况下,疫情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可以确定提升控制区,并参照封闭控制区进行管理。
(二)黄色代码规则。
黄色代码表示处于中等风险状态。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分配黄色代码:
1.在发生疫情的特定区域之后的十四天内进入控制区域的人被设置为控制区域。
2.在发生疫情的特定区域被设定为控制区域或预防区域后离开相关区域的人员。
3.未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县(市、区)人员。
4.特殊情况下,除红色代码人员外,近期登陆突发疫情所在县(市、区)的人员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第三,严格规范代码分配。
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执行《广西卫生编码设置与转码规则》(桂新冠防控办〔2021〕48号),严格规范编码赋值。
当地疫情信息发布后2小时内,疫情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执行《广西卫生编码设置与转码规则》(桂新冠防办〔2021〕48号)和新的红码、黄码规则。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