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5日22时整,江苏南京某洗浴中心的服务员像往常一样在前台登记顾客信息。突然,几名警察出现在门口。
其中,一名警察告诉服务员“我们是警察,现有线索显示,该案一名嫌疑人几小时前逃到了您的店里”。服务员听到这里,脸色一变,赶紧翻了翻客人名单。
果然,几个小时前我看到一个男人留下的消费记录。在服务员的指引下,民警来到了该男子的房间。一开门就看到嫌疑人趴在按摩床上,呼呼大睡。
警察推了推他“醒醒!”,在对方没有反应的情况下,直接用一副手铐铐住了他的双手。经过这一番刺激,男子慢慢睁开了眼睛,警察接着问道:
洗浴中心
“这么舒舒服服的躺在这里自得其乐,你以为犯了事就能逃到天堂?二十天前的一个大案跟你有关?”
那人睡眼惺忪,但他只是承认,“是我干的!那又怎样!”,语气理所当然,好像他就是受害者。那么这个人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嚣张,敢惹警察?
这还要从2006年3月20日下午18点05分,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侦支队接到七宝镇七宝村居民胡阿姨的一个报案电话说起。
电话里,胡阿姨最初的叙述有些混乱。为了缓解她的情绪,办案民警小声对她说“别急,请给我们简单描述一下现场”。
上海警方
听了这话,胡阿姨平静了很多。她组织了一下语言,对着电话那头的警官“七宝村广场新村22号被抢了。我站在外面,看到他们家的所有东西都被翻了个底朝天,阳台窗户都被打破了”“/s2/]
情况紧急,闵行分局刑侦支队立即派出多名侦查员前往七宝镇七宝村了解情况。据打电话的胡阿姨介绍,当天18时许,她正在家里看电视节目打发时间。
突然,传来非常急促而沉重的敲门声,胡阿姨不情愿地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她打开门一看,是她的邻居,也就是22号女户主陶某的90岁婆婆余某。
胡阿姨猜测余某大概是来看望儿媳妇和孙女的,于是好心地告诉余某:
敲门
“老太太,陶这会儿大概不在家,因为我已经两三天没见到他们一个人了。对了,我觉得他们的门是锁着的,所以很可能是出城了。所以,你最好回去。”
余某拒不相信。她以为即使出门在外,儿媳妇也会告诉自己,于是开始探出头看陶某的阳台。
而正是这一个眼神让于大吃一惊,因为她发现房间里的玻璃窗被打碎了,连衣服被子都散落了一地。余大叫:“有贼进来了!入贼!”。
胡大妈见情况不妙,赶紧拿出手机拨打了110 ,但不出十分钟,闵行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就赶到了现场。
报警
当他们确认胡大妈说的是真的后,破门而入,打开了关了三天的门。然而,侦查员一进房间,就闻到一股难以忍受的味道。
侦查员定睛一看,发现与外界失联三天的女户主陶某、陶某的女儿、刘谋的养女刘某某躺在地上,明显已无生命体征。
“汪!汪汪!”,侦查员循着声音看了过去。他在三具尸体旁发现了一只巨大的金毛猎犬。他眼神凶狠,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势,对着这群闯进来的人狂吠。
经查,侦查员一致认为,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而是一起性质恶劣的严重入室盗窃杀人案。闵行分局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了这一情况。
金毛猎犬
根据市委市政府专门批示,这起特大入室盗窃杀人案将由市局刑侦总队和闵行分局刑侦支队组成专案组督办。
当时上海市公安局的程副局长,也就是本案的专案组组长,到达案件现场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医严什么时候到?让法医第一个进入现场!”
所谓“闫法医”,指的是具有丰富勘查经验的市局法医办主任闫建军。接到市局指令后,闫建军带着费耕、马开军等部分弟子迅速赶往案发现场。
与此同时,严建军的另一个得意徒弟闵行分局刑侦支队名下的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董利民已经在现场等候。
闫建军(下)马凯军(左)
闫建军一行人拼命想进入现场开展前期调查工作,却被抓住并咬了谁的金毛犬阻拦。他们不敢贸然接近陶的尸体。严建军深思熟虑后,决定先安抚这只金毛。
在稳住金毛之后,然后趁它不注意给它体内注射镇静剂,几名调查人员有条不紊地推进给金毛注射镇静剂的计划,终于在他们来到现场后的第十五分钟,
金狗被“制服”,闫建军等侦查人员成功进入现场。此时,闵行分公司的一位技术人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颜医生,这只金毛遇到陌生人会大声吠叫,甚至想冲上去咬他。那么我判断凶手十有八九是被它袭击的,是被它咬的。”
镇静剂
“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这个线索去附近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调出病历。任何接种过狂犬病疫苗的人都可能是嫌疑犯。你觉得这个逻辑成立吗?”
闫建军皱了皱眉,然后摇头否认,“不会,因为这个案子根本不是陌生人干的,是熟人干的。”
“你想想,狗遇到陌生人会叫不止,但是根据陶家四个邻居的陈述,这几天他们都没有注意到陶家有什么异常。也就是说,这只金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发出过令人揪心的叫声。”
“这说明行凶者是陶认识的人,也是她的熟人,所以不会引起金毛犬的应激反应,所以我判断:是这户人家的熟人作案。”
金毛寻回犬叫
闫建军坚信金毛什么都看到了,然后调查发现不简单。
技术员听了闫建军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就点头同意,走进了现场。迎接调查人员的是这样一个场景:
整个房间乱七八糟。衣柜和床头柜被大面积翻了个底朝天,各种杂物扔得到处都是。在房间的中间,有两张大床并排靠着东墙。
62岁的女户主陶某和散发恶臭的34岁女子刘谋分别以俯卧和仰卧的姿势躺在这两张床上,身上还盖着一些衣服。
至于刘的养女,也就是9岁的刘某某,头朝东脚朝西倒在地上。此外,调查人员在门附近的地板上发现了两个长约25厘米(39码)的带血皮鞋脚印。
血脚印
经鞋底纹理技术鉴定,判定为“红色蜻蜓”牌皮鞋。再看房间西面的墙壁,上面赫然留下了一个血淋淋的手套印,大面积的滴血,一直到大厅都是。
经过严格的尸检,3具有些腐败的尸体判定为面部钝器重击致颅脑损伤死亡;根据食物消化程度大致相同的尸检结果,法医推测三名受害者是在相隔几分钟内遇害的。
具体死亡时间为进食后两小时左右,即3月17日19时30分至22时。
根据走访调查,侦查员了解到,死者陶某拥有一栋两层的房屋。除了给自己家住,她还把家里多余的房间全部清理出来,租给来上海工作的外地人。
两层楼的房子
有14个房客。总的来说,陶是个不折不扣的租房者。除了收租,陶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女儿刘是脑瘫患者,行动很不方便。
而孙女刘某某只上了小学,但即便如此,只靠房租生活的陶某一家,生活却十分滋润,而这很可能是陶某不幸的重要伏笔。
经过现场勘查和尸检,技术人员、法医和调查人员给出了嫌疑人画像和作案动机:
男,四十岁左右,身高1.65到1.70米。杀人动机是抢钱后的激情犯罪。此外,嫌疑人使用的凶器是一把直径约3厘米的锤子。
收租
案件侦查方向确定后,市局刑侦总队总队长开始分配侦查任务:一队对陶房间周边的邻居以及整个广场新村的居民和租户进行调查。
二队对陶住处的座机通话记录和陶通讯录的通话记录进行了逐一调查。
第三队到陶的住处,也就是案发现场周边的洗衣店,进行走访,查看是否有送洗带血衣物的记录。
第四组到闵行所有医院走访,看是否有狂犬疫苗被狗咬伤的病历。
洗衣房
在调查的第二十天,一队侦查员先后对居住在七宝村广场新村22号的陶某等34名租户和与其有密切接触的45名社会关系人员进行了约谈。
对过去在此租住的135户租户和案发现场附近的34户共510名居民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他们所有的嫌疑人都被排除了。
根据陶的固定电话记录和她通讯录中的联系人,第二组的调查人员排除了65名嫌疑人,包括她的家人、亲戚和朋友。
第三队的调查人员走访了犯罪现场周围的72家洗衣店,发现没有一家洗衣店洗过他们沾有血迹的衣服。
检查并访问
第四分队的侦查员到陶家附近的一家医院和诊所,发现案发前后被狗咬伤的患者病历有273份,但经过调查,排除了这些人的所有嫌疑。
至此,调查似乎陷入了僵局。中期案情分析会后,调查人员一致认为前期确定的调查方向是正确的,但范围不够大,调查不够细致。
于是调查员决定对该对象进行回访。4月11日,之前的民警胡阿姨向侦查员透露了一条极其重要的线索:
“我记得之前22号楼有个这样的男租客。他每天都行踪不定,经常见不到人。我们都叫他‘莫青云’。那个没得伸手的莫,他2000左右在我们这边租的房子。”
男房客
“起初,他租了22号的14号房,不久后,他搬到了19号和20号。我活到2005年10月。我似乎再也没有在广场新村见过他。我猜我搬走了。”
有了这个线索,侦查员立即走访了19号楼。其中有一位林姓阿姨向他反映:“我记得这个人,但是他姓莫,不是莫。这个人是安徽人,喜欢看书”。
“有一次,我看到他回来找陶借书看”,“谢谢你,你反映的信息很有价值”侦查员对他表示感谢。
告别林阿姨后,侦查员来到七宝镇派出所。他们在外来人口登记信息本上找到了穆青云的信息:
一个人在看书
穆青云,41岁,原籍安徽巢湖市某镇,2000年从安徽来到上海打工。2000年至2001年,租住陶22号楼的房子;
2001年,穆青云从广场新村22号正式退休,随后他又租给了附近的19号,一年后,穆青云又从19号租给了20号,直到2005年10月,穆青云才搬出广场新村。和胡阿姨说的基本一致。
穆青云很强,但是很懒,是个欠了一屁股债的赌徒。除此之外,公安局内部系统还发现了另一份2005年2月13日与穆青云有关的举报记录:
穆青云的老乡莫某玲(女)来到七宝镇派出所报案时说:“今天早上,穆青云把我骗到奉贤区西毒镇的一套房子里。他捆住我的手脚,要我给他钱”。
被绑的女人
“我哄他说我的钱在广场新村家里,求他放过我。我回去把钱给他”。随后莫某玲趁着穆青云上厕所的时间,挣脱绳子,迅速逃回七宝镇派出所报案。
当时,七宝镇派出所的民警立即选择了去派出所。他们将莫某玲带到奉贤西毒镇,并要求西毒镇派出所提供穆青云的临时住址。
但是我被告知:木青云一个小时前把房子还回去了。他甚至没有要求押金,现在他无处可寻。此时,认识穆青云本人的新村居民向调查人员讲述了这样一个情况:
“3月14日到3月17日,我看到穆青云出现在新村广场。”
因此,根据现有证据,专案组认定穆青云有充分的作案动机,他也符合作案条件,因此有重大作案嫌疑。
七宝镇派出所
4月11日夜,专案组指派3名经验丰富的侦查员赶赴穆青云老家巢湖,对穆青云进行彻查。然而,巢湖市某镇公安局根据调查了解到:
女儿穆某某说她爸爸最近没有消息,不知道他爸爸去哪了。2006年3月下旬,穆青云才向家里的储蓄本上汇了4000元。
穆青云的妻子说,3月底,穆青云用手机号1368XXXXXXX 在家里打了一个电话,问她的钱到了没有。
“你丈夫有多高?你穿多大码的鞋?”球探询问,“他身高1米65,穿39码的鞋。他平时喜欢穿‘红色蜻蜓’牌的鞋子”/s2/]穆青云的妻子回忆道。
储蓄存折
根据安徽警方调查获得的信息,专案组决定立即对穆青云发出通缉令。06年的时候,手机网络定位技术还不是很成熟,但是可以通过手机信号的位置推断出手机持有者的位置。
4月13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给专案组发来消息,穆青云的1368XXXXXXX手机信号出现在南京中央门立交桥周边。抓捕组立即驱车前往南京。
经过一系列前期侦查,抓捕组终于在4月15日确定,穆青云此刻藏身于晋宁休闲洗浴中心。
当晚22时许,抓捕组一伙人冲进洗浴中心,在休息室将正在会见周公的穆青云抓获。面对突如其来的讯问,穆青云没有做出任何反抗,而是直接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南京中央门立交桥
2006年3月14日,穆青云的老相框“范晓”叫穆青云来到上海。她说她“想他了”,于是浴火成功点燃的穆青云从深圳坐火车去了上海。
到了上海后,穆青云身上只剩下200块钱,打算找老房东陶某借钱。3月17日19时左右,穆青云来到陶家,两人一直聊到20时左右。
穆青云告诉陶,想向她借100块钱。陶听了,虽然不愿意,还是拒绝了他。穆青云有些不高兴,威胁陶说不给他钱就不走。
陶某拿起手边的痰盂,做出一副要泼慕青云的表情。此时的穆青云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走到门口,拿起一把锤子。他转身砸在陶某额头上,陶某顿时失去了知觉。
锤子
9岁的刘叫了一声“奶奶”,向陶走去,下一刻,她也变成了穆青云锄头下的鬼;接着,穆青云又用同样的方法残忍地将陶的女儿刘锤死。
然后,穆青云戴着劳保手套开始在自己房间里翻箱倒柜。在此期间,他一共发现了1800元现金。穆青云逃离案发现场的时候,本来是想用火毁尸灭迹的。
但就在他准备点火的那一瞬间,他突然意识到熊熊大火会引来邻居灭火,但对自己不利,于是穆青云用锤子砸碎玻璃窗,制造入室盗窃的假象。
最后,穆青云锁上门,悄悄离开了现场。作案时使用的手套和锤子被他扔到小区的垃圾桶里,为的是找到关键物证,也就是凶手作案时使用的凶器。
穆青云洗澡时被抓
专案组忍着刺鼻的气味,在整个七宝地区的垃圾收集站进行“地毯式”搜查。最后成功搜到了带血的锤子和手套。
2006年10月23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宣读了对穆青云的判决书:“穆青云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性质极其恶劣,手法残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庭审中,穆青云当庭翻供。他说他没有杀人或抢劫任何人。他之前在公安局说的话也是瞎编的。面对慕青云这样的无赖。
公诉人拿出公安机关提供的一段庭审录像带,当庭播放。视频中的穆青云逻辑清晰,知道谋杀的每一个细节。最终,穆青云选择了低头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