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Xi安1号车在应急车道超车,导致在车道内打扫卫生的保洁员撞车飞死的视频引发关注。6月4日,记者从Xi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该事故发生在Xi绕城高速上,事故责任认定工作已经完成。肇事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道路养护公司和保洁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据悉事发后,肇事司机态度积极,同时在保洁员死亡后主动支付了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取保候审。
事故现场
6月3日,Xi安高速交警发布了事故视频。视频中,一辆白色轿车在应急车道超车时,与路上的一名保洁员相撞,保洁员被撞飞空后倒地。据了解,事发后,被撞保洁员送医后死亡。
事故现场
6月4日,交警高速大队周队长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3月11日,事故地点为安绕城高速。事发前,肇事司机通过应急车道看到前车超车成功后,也想在应急车道超车,但转到应急车道后,才看到保洁人员在车道内工作。在撞上保洁员之前,肇事司机曾试图回到下一车道绕开保洁员,但下一车道有车辆行驶,未能成功避让。
办案民警高交通大队宋警官说,肇事司机是一名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女性,被撞的保洁员是一名68岁的女性。事发后,司机第一时间下车查看保洁员情况,并拨打120将保洁员送往医院救治。保洁员在医院治疗了三天。3月14日,保洁员家属决定放弃治疗,保洁员死亡。保洁员在医院治疗期间,肇事司机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共计32万元。保洁员死亡后,肇事司机赔偿保洁员家属76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事故现场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现场勘查,事故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有保洁人员在应急车道作业时,无法采取措施,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道路养护公司和保洁员在道路上进行清扫养护时,未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因素。
驾驶人违反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中安全文明驾驶的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道路养护公司、保洁员违反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对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道路养护公司、保洁员共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取保候审,相关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
对于这起事故,宋警官认为,司机在应急车道超车是违法的。即使他很着急,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也不能占用应急车道。此外,道路养护公司对这起事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宋警官说,首先,他们当时在高速公路上工作,本来应该给设施做标记或者放标志,但是他们没有。如果当时有标志的话,那么车应该是先撞到标志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直接撞到人。其次,保洁员68岁了。按照规定,公司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也不应该雇佣这样的高级职员进行这样高风险的操作,因为这样无疑会带来更多的风险。此外,保洁员在工作时没有遵守操作规范。正确的规范是她工作的时候要面对来车的方向,但是她背对着,这也是为什么保洁员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原因。
通过这次事故,交警也做了提醒。希望广大司机引以为戒,不要违规占用应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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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法拉利撞车修理费超100万。女性被拒绝赔偿就要坐牢吗?
杭州罗女士的法拉利出了交通事故,车严重受损。据估计,维修费用超过100万元。
据罗女士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发生了什么事?
事故中的法拉利
三百万法拉利出了事故,被拒绝赔偿,只好坐牢?
罗女士的法拉利已经被拆得面目全非,停在车库已经三个月了。据罗女士反映,因为这辆车的维修费用高达一百多万元,所以才耽误了维修。
罗女士接受了采访
现在买了这辆车,保养费用还不错,但是让人觉得很气愤的是,我的定期保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那我们车主为什么要买保险呢?
罗女士今年26岁。2019年开始做网络主播,全网粉丝超400万。这辆法拉利是她朋友去年6月份买的。总价280万,原价300多万。罗女士提到的保险拒赔,还要从三个月前的一次交通事故说起。
罗女士:
2月3日,杭州到衢州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因为是后驱车,所以在水坑里打滑了,车的整个侧面都挺重的。交警认定我是单方事故。
事故现场
从当天事故现场的照片可以看出,法拉利的右前脸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罗女士说,她的车一年的保费是3万元,保险公司是。从罗女士的保单上可以看到,机动车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均为200万元,保险将于今年6月29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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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
当时我撞上了铁栏杆,价值9000多元。保险公司很快就给我赔付了,但是后来他们知道车的保养要100多万,就去我家开始调查。
据罗女士介绍,2月中旬,中国人保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形成了书面调查报告。详细描述了罗女士的基本情况和事故情况,但理赔迟迟未果。
4月8日,罗女士接到兴保险公估公司浙江分公司的电话。对方自称是PICC的委托公司,称保险公司拒赔100万元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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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通知,保险反欺诈调查后发现,罗女士提交材料时,机动车行驶证系伪造。另外这家公司发来两张截图,都是罗女士的行驶证。一个是2021年7月8日发的,一个是2020年6月28日发的。罗女士手中的行驶证,发证日期为2021年。据评估公司称,罗女士在 PICC系统,上传的证明为2020年,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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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兴保险公估公司浙江分公司任先生:
当她申请保险时,她的证明是伪造的。我们和公安系统做了对比。来我们单位的案子基本都是保险诈骗,以后都会被抓入狱。
评估公司称,罗女士涉嫌伪造驾驶证,骗取保险。保险公司不会支付100万元的维修费,甚至可能以“保险欺诈”的名义追究罗女士的责任。
记者将信息反馈给PICC后,PICC嘉兴分公司表示目前此事已委托给一家公估公司,暂时不方便发表过多意见。
车主伪造行驶证?
现在问题的焦点是,为什么保险公司的系统里会有一本签发日期为2020年的行驶证?
罗女士: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东西会出现在系统里。我觉得责任在保险公司,不在我。我正常买的保险,手续齐全。我有所有的证书。我也有理由怀疑他们内部篡改了,拒绝支付这100多万。
目前明确罗女士持有的行驶证为真品,发证日期为2021年。罗女士怀疑保险公司为了拒赔,更改了日期。至于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疑惑。
厦门兴保险公估公司浙江分公司任先生:
她的车是超高端豪华车型。可能在二手车过户的第一年,国内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接她的单。然后换了行驶证后,会默认她的车不是过户车,所以可以盖。
此外,评估公司还提供了保险公司当初上门调查的询问笔录。上面说笔录里有证据证明罗女士撒谎。
鉴定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罗女士的行驶证是2020年签发的,罗女士也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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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
2月份保险公司做了一个调查,了解我车祸的具体情况。他们全程录音录像。录音结束后,他们说如果没有问题,就签上你的名字。在所有的文件中,我当然不会仔细阅读。都是签字按手印,保险行驶证复印件后来也没给我。
罗女士认为,保险公司在进行当面询问查勘时早已设下陷阱,将2020年的驾驶证照片放在文件中。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100万元的索赔款。
各级保险机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根据现有证据,罗女士确实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款保险从一开始就存在疑问。
罗女士告诉记者,这辆法拉利是2021年6月从朋友那里买的。最重要的是她买车的时候不在杭州,保险也不是她自己买的。
根据罗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去年6月份,她把自己的驾驶证发给一个二手车商的朋友,让她帮自己办。发来的行驶证登记日期明明是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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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商说保险是别人提供的,送来的材料都是聊天记录证明的。当时他委托一位雷先生买保险,代理费2000元。雷先生明确表示,他给对方的行驶证登记时间是2021年6月28日。
原来雷先生还是中介,上面有个沈先生。记者联系沈先生后,对方称自己也是中介。但是他联系了保险公司。
几经周折,几个经理说他们拿到的材料和行驶证都是2021年的。沈先生说材料发给了保险公司,行驶证是2021年的,但没有提供聊天证据。为了核实此事,记者联系了办理该保险的PICC业务员。
PICC的工作人员
驾驶执照的签发日期与签发日期相同。我这里收到的信息是2020年。
沈先生和的推销员有明显的不同。针对这一情况,记者第一时间向PICC嘉兴分公司反馈,对方表示会与第三方公司沟通。
截至发稿时,记者已收到兴保险公估公司浙江分公司的回复,并已与涉事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对于这个案子,将重新调查。
对话截图
政策问题已经发现了。为什么还在后期理赔?
记者在与的沟通过程中发现其实在罗女士买了保险后不久,保险公司就已经发现了保单的问题,并怀疑该车为转运车。
PICC的业务员说,她给罗女士打过电话,要求退保,但她拒绝了。对此,罗女士当场反驳,称不知道。随后,该工作人员改口称,找到资料后,第一时间向车行解释,这辆车有问题。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了罗女士的车商朋友。
二手车经销商:
我没有说有异常,没有说豪车不愿意卖保险,没有说我可能会打电话给你退保险。我说保险都买了,为什么要退?
罗女士:
如果当时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保险有问题,我会直接退掉保险,再买一份保险。我付了钱。他们应该直接联系我。
直到现在,罗女士才知道,原来保险公司早就知道自己的保单有问题。在现场,她还质疑,既然保险公司发现订单异常,为什么要在2月份的交通事故中提前赔付铁栅栏9000元?
罗女士觉得,是因为车辆维修费用太高,保险公司才开始找茬。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再次致电PICC嘉兴分公司。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PICC嘉兴分公司的回复。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萧蔷帮帮集团的特约律师。律师认为,罗女士在保险公司提供的行驶证复印件上按了手印,会被视为认可这份材料的真实性,对罗女士不利。但是,保险公司的行为也需要重新验证。
浙江百意律师事务所律师迟阚:
如果保险公司在明知有问题的情况下承保保单,或者承保后在明知有问题的情况下理赔,作为事故,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罗女士听了律师的建议后表示,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同时,针对这一事件,记者也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进行了反馈,对方表示将进行下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