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广东中山: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

中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5日发布通知。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财联社记者王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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