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电力公司向福岛核事故索赔诉讼原告方道歉
日本共同社6月6日报道称,关于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疏散人员提起的索赔诉讼,TEPCO 5日在福岛县双叶町的产业交流中心会见了原告,并道歉称“事故对不可替代的生活和故乡造成了巨大损害,打乱了大家的生活,造成了无法挽回的身心伤害。非常抱歉。”
接替道歉书的原告团团长都雄早川(82岁)要求,“希望基于客观事实查明事故未能阻止的原因和责任。”2012年,原告仅以TEPCO为对象,向福岛地方法院盐城分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最高法院驳回了TEPCO的上诉,并判令超过国家标准约7.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752万元)的赔偿,这是仙台高等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原告律师米仓勉肯定了TEPCO对损害责任的承认,但也批评称“没有从正面承认海啸对策被搁置,导致了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