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白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2022年青白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2022年1月6日起,青白江主城区、城厢场镇(1区、2区)、杜尧镇清泉场镇、福洪场镇、龙王场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青白江主城区是指青白江区与广汉交界以南、宝成铁路线以东、货运大道以北、青白江大道以西的青白江区域;项城镇(一区)是指古城路以南、清泉大道以东、马鞍路以北、将军路以西的区域;项城镇(2区,原祥符区)是指大成铁路线以南、金芙蓉大道以东、淠河以北、大石路以西的区域;清泉镇是指遂渝铁路以南、清泉大道三段以东、成南高速以北、二饶高速以西的区域。宏昌镇指海棠路、桂花路、银杏路(杏园华庭段)、玉兰路、云石路封闭区域;杜尧镇龙王场镇是指龙泰路以南、大石路以东、龙石路和裕康街以北、泰康路以西的区域。
△青白江主城禁燃区
△城厢场镇禁燃区
△清泉场镇、福洪场镇禁燃区
△杜尧镇龙王场镇禁燃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教学科研单位等。;
(二)车站、轨道交通、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
(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域、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
(四)油(气)站、油(气)管道、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五)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馆等。;
(六)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