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条件
儿童转学信息登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与其房产一致的子女:
根据孩子在这一带的常住地址。户主必须是年幼子女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中的一方,他们全部或全部共同拥有财产权;如果孩子是户主,房产证的产权人必须是孩子本人或其父母,全部或全部拥有共同产权。当转入幼儿人数超过幼儿园学位剩余数空时,按照幼儿户籍时间依次入园,超出部分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
按照房产证上的地址就近转学。产权人必须是子女的父母或本人,全部或全部共有产权。转入子女人数超过幼儿园学位剩余部分空时,按其户籍和出生证明进行转入,超出部分统筹安排。
本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适龄儿童(承租人或购买人必须是儿童的父母)参照执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父母。
3。父母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居住地址在本区)且达到标准分数的子女: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子女,按照房产证上的地址就近入学。产权人必须是子女的父母或本人,全部或全部共有产权。当转出子女人数超过幼儿园学位剩余部分空时,根据子女及家长的居住证和生产证明进行转出,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如果没有房产证,凭本区合法住所证明,幼儿园可以根据名额决定是否接收。
4。拆迁户子女:
因搬迁原因,户口未迁入安置地或居住地安置物业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的,可凭搬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转学。居住在出租屋内的儿童,凭本辖区合法居住证明并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可根据幼儿园的名额决定是否接收。
5。本市以外的户籍和人户分离:
在居住地没有相应房产证的子女,可凭本市户籍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址自主决定是否接收。
6。【/s2/】幼儿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补缴除外),或连续三年在解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灵活就业登记的,幼儿园将核查入园人数。
7。香港、澳门和台湾省的儿童:
港澳子女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市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省内子女需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境外人员在本市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根据本人实际居住地址决定是否接收。
8。外国儿童:
外籍子女需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页,持有效旅行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幼儿园可以根据名额决定是否接收。
9。特殊儿童: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须持有本区户籍,可申请转入艾欣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印幼儿园、织里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殊教育班。
10。其他符合条件的孩子: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符合本区转学条件的孩子,由幼儿园的名额决定是否接收。
注:信息来自上海浦东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