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哪些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词牌名是什么2022-09-10  13

2022广安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2022广安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安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鞭炮、礼花、电子炮等一切烟花爆竹。以烟火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点燃后能产生烟雾和声音。

二。禁排区:广安区(含枣山物流商务园、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

三、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者应当告知购买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从事婚丧喜庆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烟花爆竹服务。提供烟花爆竹服务的经营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四、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罚款二万元至十万元,并没收非法物品和非法所得。

5.在广安区(含枣山物流商贸园、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遵守本通告。要成立专门小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通报、检查和取缔,全面做好禁烧禁放工作。

八。举报电话110,222967(区应急管理局)

九。原广安区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X.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分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为防治大气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安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决定前锋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鞭炮、礼花、电子炮等一切烟花爆竹。以烟火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点燃后能产生烟雾和声音。

二。禁排区:前锋区全境(含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者应当告知购买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从事婚丧喜庆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烟花爆竹服务。提供烟花爆竹服务的经营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四、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罚款二万元至十万元,并没收非法物品和非法所得。

5.在前锋区(含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遵守本通告。要成立专门小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通报、检查和取缔,全面做好禁烧禁放工作。

八。举报电话:区公安局2889110、区应急管理局2889988。

九、前锋区人民政府2021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废止。

X.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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