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落实解困扶企政策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辖区市场主体克服困难、提振信心、恢复生产,区委区政府决定全力做好稳市场、稳消费、稳融资、稳就业、稳外贸、稳预期工作。在严格执行上级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岳麓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稳定市场
1.降低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绝对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和“僵尸企业”的除外)拥有并经营的租赁房屋,免收3个月租金,被列为疫情高发区的,免收6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产权所有者和租户克服困难,协商免租、减租和缓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并引导和鼓励在岳麓区注册的生产经营面积和从业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区级财政给予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3.支持新的“受监管”企业。2022年上半年新增纳入岳麓区《条例》统计的企业(房地产除外),对企业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中,属于规模以上工业或规模以上月增量批发零售的,奖励增加5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
4.鼓励大型工业企业生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产值6000万元以上、增长10%以上的前10名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稳定消费
5.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或其他方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促进消费活动,安排150万元用于汽车行业消费促进,120万元用于其他社会零售行业开展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6.资助防疫和供应,为尚超做出突出贡献。疫情防控期间,对参与封控“线上团购、线下统一配送”区域政府组织的超市,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前期纳入政府保障供应名单、在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大型超市(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连锁生鲜店总部,每家给予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7.对大型购物中心发放防疫补贴。对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有统一经营机构的大型购物中心(综合体、百货商场),给予每个经营主体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防疫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8.发放工会福利券。支持全区基层工会在岳麓区注册的超市、加油站购买代金券,用于提前发放年节职工福利。(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商务局)
9.加大区域文化旅游价值的提升。积极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参与“知岳麓、爱岳麓、游岳麓”等主题活动,鼓励制作内容优质、创意融合的文化创意作品,评选最佳“岳麓推荐官”等。,并根据活动计划给予奖励。大力宣传区域内优质文化旅游的消费场景,在民宿、餐饮、商店、文化场馆等文化旅游消费场所开展“十佳美女精选”评选,并根据活动计划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网信办)
10.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鼓励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准备、党史学习教育、工会活动、会议展览活动、商务活动、出国考察等活动。通过规范程序依法选择区域内旅行社,合理提高预付款比例。鼓励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在辖区内开展科研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
第三,稳定融资
11.担保企业信贷资金。大力宣传中央、省、市有关金融信贷政策;落实《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困难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的工作方案》(常发改新财〔2022〕6号)要求,促进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流动。(责任单位:区财政中心)
12.拓展各种信贷服务。指导制造业、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文化旅游、交通物流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各行业融资项目库,开展黄金企业系列专题对接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产品缓解疫情,发挥湖南金融中心政务服务超市金融企业在线对接平台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息、普惠性小额贷款支持等工具,增加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信用债券,推广基于信息共享的“信易贷”模式。(责任单位:区财政中心)
13.提供贴息资金。500万元贴息资金,银行对注册在岳麓区的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商业企业(含物流、商贸流通、外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含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批发零售企业)、农业企业等中小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金融、房地产、建筑企业)新增贷款,按企业实际贷款利息支出的20%给予贴息支持。每个企业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优惠。贴息期限自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各级各类贴息政策不重复。根据申报顺序,500万元的总贴现利息将持续到售完为止。(责任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第四,稳定就业
14.降低社保成本。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直至2023年4月30日。直到2022年底,失业救济金将继续支付给投保的失业者。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贫困行业,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经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可以分期缓缴,缓缴期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聘用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按招用人数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由单位缴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5.优化就业服务。制定就业政策清单,依托区人社局网站和街道(镇)、社区(村)基层信息平台,向社会广泛公布。精准服务十大特色产业链,加强岗位的收集和发布,通过线上招聘会(带岗直播)和线下双选会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不间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6.和谐的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兼顾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关系,推动劳动关系双方广泛协商,相互理解,共渡难关。开展柔性执法,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缴费争议等案件办理过程中提前介入、积极协调。,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动词 (verb的缩写)稳定对外贸易
17.资助在防疫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外国企业。对2022年以来疫情防控期间未停工停产、为疫情防控做出重大贡献的外资企业,按实际到位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实际100万美元补贴5万元,500万美元补贴10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补贴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8.奖励进出口业绩增长的外国企业。对2021年12月31日前在岳麓区注册的外贸企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对2022年第二季度进出口额比第一季度增长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贸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5万元、10万元、20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9.为贸易企业发放物流奖励。对外贸企业稳步发展物流货运给予奖励,对疫情防控期间外贸企业增加的物流运输成本给予适当补贴。即2022年第一季度进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物流运费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0.补贴进出口报关费。对外贸企业给予进出口报关费补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贸进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发生的报关费,每家企业给予3000元人民币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六,稳定预期
21.补贴非住宅交易契税。对购买一手房和非住宅的,给予契税估价基础上1%的财政补贴;对转让1年以上的,给予契税基础上4%的补贴,帮助企业加快资产变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降低非居民用水用电收费。对符合一户一表条件的非住宅房屋,按照民用标准支持和协调水电收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3.支持提前解冻预售监管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项目提前解冻预售监管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4.支持加快办理预售许可证。支持企业加快资金周转,在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下,适度提前申请预售许可。对于装配式建筑占比超过50%(含)的建筑,按形象进度正负零投放销售;装配式建筑占30%(含)-50%的建筑,提供市住建局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的证明后,可按形象进度正负零申请投放销售;投资超过50%的非装配式建筑,可以根据形象进度申请出售五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本办法涉及的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对实施期限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岳麓区注册的市场主体是本办法中市场稳定、融资稳定和外贸救济的对象;本办法与国家、省、市、湘江新区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原文链接>: gt gt岳麓区帮扶企业相关政策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