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二连浩特市进(退)包管控的补充通知
(2022年第15号)
6月3日,二连浩特市报告新冠肺炎新增3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病例。随着端午假期人员流动性加大,我市输入性疫情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总战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进一步做好科学准确的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14号公告控制要求的基础上,现就二连浩特市入境(返)包人员控制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1.对自5月19日(含)起在二连浩特市居住的进(回)包工人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上述人员距离解除隔离之日不足3天的,应当在3天内(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三、凡自5月19日(含)起在二连浩特市居住的广大市民,应立即向当地社区(村)、单位或宾馆报告。配合核酸检测、风险调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控制等措施。对隐瞒、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疫情扩散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日常疫情防控措施。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要聚在一起,保持社交距离,出入社区、单位、医疗机构、超市等各种公共场所时。,自觉扫位码,亮码,有序通过;宾馆、酒店、民宿、超市、农贸市场、公共交通、文化场馆等重点场所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戴口罩、“1米长米线”、清洗消毒等防疫措施。
五、广大市民切勿麻痹大意,防疫、个人防护不可放松。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方式,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旅途中的防疫安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除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6.如果普通大众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检查,治疗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其逗留史和接触史。生病不去上班或上学;如果卫生代码为红色或黄色,或近期旅游相关区域有疫情,应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包头市感染肺炎。
防控总部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