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第2号)
近期我国局部疫情较多,范围广,频率高。我省厦门、漳州、泉州等地相继出现局部疫情,并有向周边蔓延的风险。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共同预防,切实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人员差旅管理。
请广大市民近期远离岩石,特别是不要前往下掌泉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如确需离开岩石,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外出摇滚后,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到,按照我市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聚集、不聚餐、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强聚会活动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上线不下线”的原则,暂停各类群众性活动,尽量不举办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对经审批同意的活动,组织者应当做好参与者的风险排查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不邀请疫区人员参加活动,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主张“红事宜缓,白事宜简,不办酒席”。家庭聚餐不应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酒席的单位和个人,应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清明期间提倡预约祭扫、限流、分时、分区祭扫、网络祭扫,避免人群聚集;清洁工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商场、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交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站点要落实戴口罩、测温、查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宾馆(饭店)应严格查验旅客的健康码、旅行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市民要认真履行个人的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时刻注意加强自我防护措施,保持1m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时刻关注个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生活、活动、接触史。就医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冷冻(隐藏)食品、快递包裹的安全,非买不可,提倡无接触配送;没有禁忌症的适龄人群,尤其是3-11岁的儿童和60岁以上的老人,应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应尽早接种第三针。
五、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网络、短信、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健康提醒。广大市民应从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及时关注疫情变化和风险预警,做到不听信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对不落实相关措施或拖延、隐瞒、谎报疫情的单位,以及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破坏疫情防控大局行为的个人,将追究责任。
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