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安居企业名录
南京市人才住房适用企业范围:
1.符合南京市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7大类14个领域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
2.符合南京市确定的现代服务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3.认定符合南京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4.认定符合南京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5.企业拥有“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
6.认定重点创新平台、RD总部和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7.新引进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新兴产业和布局目录》的重点企业。
8.新引进的符合《南京市服务业类别和鼓励投资布局目录》的重点企业。
9.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职能机构是公认的重点。
10.打造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培育一批符合未来产业要求的企业。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创业创新型企业和新RD机构转型升级。
延伸阅读:人才在南京居住的适用条件
1.企业范围内的在职人员适用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目录)》A、B、C、D、E、F类人才资格条件。
3、本市户籍,且住房不符合本办法确定的住房标准或未在本市登记,且在宁宁无自有住房,5年内无本市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