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赠予规定


上海住房赠与新规发布 2021年7月24日起实施

2021年7月23日,上海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强住房捐赠管理的通知》,明确捐赠住房纳入限购政策,5年内仍记录捐赠人拥有的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房屋捐赠管理的通知

胡建芳管联[2021]第476号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住房信息中心、各自然资源权属登记中心(房地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现就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24日起,以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中,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将该住房记载为赠与人拥有的住房套数;受赠人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各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捐赠房屋过户情况纳入综合窗口进行接收;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要加强审核,将捐赠房屋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查范围(交易核查时间点以综合窗口收到日期为准)。捐赠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市房管局

市自然资源权属登记局

2021年7月23日

注:此信息来自官网,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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