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12号通告封控区

安定的反义词2022-09-09  5

郑州发布7号通告 封闭区、封控区范围有调整

郑州8月26日发布34号文称:

2021年8月26日18时起,新郑市城区范围内“G107国道连接线以北、S103省道连接李杰路连接翠竹路连接Y062乡道连接S103省道以东、绕城高速以南、郑新高速连接双湖大道连接紫荆山路以西”的居住区(村)解除封控管理。

详细信息:

8月24日,郑州发布33号文,称:

自2021年8月24日18时起,二七区建中街街道、二七区华福街居民小区(村)解除封闭管控。

详细信息:

郑州8月23日发布31号文称:

自2021年8月23日18时起,对二七区人和路街道王虎寨社区、嵩山路街道、南风张街道、一马路街道、解放路街道、德化街道的福星公寓解除封控管理。

自2021年8月23日18时起,《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地区实施封闭管控的通告》(2021第15号)划定的新郑市封闭管控区域调整为“G107国道连接线以北、S103省道连接李杰路连接翠竹路连接Y062乡道连接S103省道以东、绕城高速以南、郑新高速连接双湖大道连接紫荆山南路以西的区域”。

详细信息:

8月20日,郑州发布28号文,称:

2021年8月20日12时起,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大学路街道、淮河路街道、龚铭路街道(田明路71号院仍实行封闭管控)、人和路街道(王虎寨社区复兴公寓仍实行封闭管控)居民小区(村)解除封闭管控。

据8月18日消息:郑州发布27号公告,解除新密市白寨镇寨沟村、新密市白寨镇御景湾社区、管城回族区居民小区(村)封闭管控管理。

在低风险区域和已解除封闭管制区域的居民区(村),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严禁各种集会活动,非必要场所一律暂时关闭。

详细信息:

最新:郑州发布8号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不能离开郑州。还需要自己开车

8月2日10时起,在郑州市所有高速公路站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立“个人核酸证明查验服务点”,48小时内查验驾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证明的,实行说服。

详情:郑州发布8号文,48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离开郑州。

据郑州8月2日发布的消息,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7号通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防控区域的通知

(2021年第7期)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蔓延,现就防控区域调整公告如下:

1.将《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区域分类管理的通知》(2021年4号)中划定的防控区域调整为封闭控制区。

二、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村民,由属地开发区、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调整为封闭区。

上述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以前报告过:

停止蔓延!郑州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设置封闭区、封控区、防控区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部分地区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

(2021年第4期)

7月30日,我市在二七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病例。为迅速有效阻断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现就部分地区实施分类管理公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实行封闭区域管理

1.二七区景光路街道云杰社区广兴云杰花园小区;

2.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张伟宅中街36号院;

3.二七区长江路街道于海花园小区3号楼;

4.郑州第六人民医院。

封闭区域内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封闭隔离、居家服务、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在封闭的第1、4、7、10、14天,检测所有的核酸。

二。下列区域实行封闭区域管理

二七区位于景光路以东,碧云路以西,航海中路以南,长江路以北。

封闭区域内所有人员实行“只进不出,不准聚集”的管理措施。在密封的第1、4、7天,对所有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暂时关闭辖区内的经营场所、棋牌室、活动室等非必要的娱乐体育场所。

三、在下列区域实行防治区管理

1.二七区大学路以东、李安运路以西、淮河东路以南、干将路以北的区域;

2.二七区长江东路29号郑州艾欣医院;

3.新密市白寨镇三岔口村;

4.新密市白寨镇寨沟村;

5.新密市白寨镇御景湾社区。

24小时内,防控区会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认前会在家监测结果,之后会根据情况调整防控措施。

四、封闭区、封闭控制区、防控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绪抚慰和心理疏导,注意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5.封闭区、封锁区和防控区的居民应当自觉落实上述控制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扩散风险。

上述措施将根据核酸检测和疫情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在封闭、围堵、防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理解、支持、配合,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攻坚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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