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1日起试点推行

胶棒2022-09-09  9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1日起试点(附试点地区名单)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开展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试点,在江苏、河南、武汉、湖北、陕西Xi开展婚姻登记跨省试点。试行期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个规定的制定当时是有考虑的,但现在看来会给很多人带来负担。

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约1000万件,离婚登记近400万件,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件,直接服务人群近4000万人。

相比之下,中国的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将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15至35岁的流动人口占总数的70%以上。这些人大多是外出打工、经商、读书、参军的人,适婚人口占绝对比例。按照现行法律,流动群体回家登记结婚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

民政部表示,“跨省”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启动后,如果一方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以在试点地区进行婚姻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主要确定他们是否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婚姻登记“跨省”试点地区

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条款目录。

婚姻登记条例

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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