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有关诉讼收到一审判决,涉案金额超4亿元
文华集团6月7日公告,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苏09民初第24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建湖经济发展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64238.76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2069238.76元,均由原告建湖经济发展银行负担。本案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故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对公司当期利润和未来利润的影响将取决于判决结果的效力。
2021年5月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文书,得知鉴湖经济发展公司、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江苏省雷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江苏省雷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江苏凯辉贸易有限公司所欠“稀释沥青”债务人提供最高额担保为由,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涉案金额4044877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