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州医保最新政策
2022年3月更新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力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该办法按照“保基本、平稳过渡、统筹联动、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福州市现有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和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的基础上,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互助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探索加强职工门诊医疗保险的有效途径,实现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该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过去相比,新政有几个明显的变化:
一、调整个人账户转账
在职职工缴纳的2%继续转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并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从2022年3月起减半,2023年底后不再记入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2022年3月起,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的3.5%计入个人账户,2023年底后,按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计入个人账户。
二。改善普通门诊治疗
福州普通门诊医保标准由1500元降至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75%,退休人员由70%提高到80%。同时,为更好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向基层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90%。医保定点的基本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三。改善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
规范各类门诊特殊病种,设置29种门诊特殊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方面,除高血压、糖尿病由4500元提高到6000元外,其他特殊疾病统一为12万元,支付比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