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浙江、天津、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江苏、上海、山东、辽宁、陕西、北京、安徽、福建省疫情变化情况,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后,报市指挥部批准,决定浙江、天津、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江苏、上海、山东、辽宁省疫情。
一、浙江省
杭州、衢州、舟山“三区”划分根据实际管控情况动态调整。详见《流行风险地区往来曲人员健康管理信息表》。
二。天津
1.自3月3日起对天津凌钢经济区东方星城、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凌钢经济区泰昌凌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往返于天津滨海新区天津临港经济区骨汤面馆川湘馆(东方星城店)的工作人员不再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赛罕区、土默特左奇对来曲和回曲人员不再实行“1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
四。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来、回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诉江苏省
1.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朝天宫街道、栖霞区马群街道自3月3日起对来曲曲和回曲曲的人群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3月3日起,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除“14+7”外,对来屈、回屈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六。上海
1.自3月3日起实施上海市长宁区往来人员“3+11”健康管理措施。
2.自3月3日起,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对来曲和返曲人员不再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七。山东省
1.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石灰窑街、黄武街往来人员自3月3日起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2.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自3月3日起对除“14+7”外的来屈、回屈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3.对往返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的人员,不再实行“14+7”或“2+14”健康管理措施。
八。辽宁省
1.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浉河街、广中街、大魏家镇往来人员自3月3日起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2.3月3日起,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除“14+7”外,对来曲和回曲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九。陕西省
3月3日起,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山东路街道对来往人群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十、北京
1.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地区)乡肖村自3月3日起对来曲和返曲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2.自3月3日起,北京市朝阳区除“14+7”外,对来曲及回曲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XI安徽省
1.3月3日起,对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许镇、义安区许坝乡、马鞍山市当涂县黄池镇、含山县环峰镇工作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2.自3月3日起,除“14+7”外,对来、回当涂县的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3.自3月3日起,除铜陵市潼关区、义安区、马鞍山市含山县城区“14+7”外,对来曲和回曲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十二。福建省
3月3日起,福建省泉州市锦江区往来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由“2+14”调整为“3+11”。
疫情风险地区往来曲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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