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关于开展全市环境大消杀工作的通告
铜陵市关于开展全市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
(第18号)
为夯实全市防疫基础,迅速阻断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开展全市环境消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毒时间
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4日开展集中消毒工作。完成后按要求转入日常消毒工作阶段。
二。消毒范围
全市所有处于封控状态的居民区:消毒重点部位为居民区楼道、扶手、门把手、电梯等公共部位;垃圾投放点、垃圾箱、垃圾车、化粪池、明沟暗渠等重点区域。
存在风险的场所:患者运输车、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自行车共享、医疗机构、隔离场所、核采样点、避难基地;农贸市场、生活超市、餐饮、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快递外卖行业等。
其他公共场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机构、高铁站、汽车站、公交车站、轮渡码头等。
三。消毒方法
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开展疫点终末消毒,对封闭控制区重点部位进行消毒,配合全市统一消毒工作。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对所负责的场所进行消毒。居民对杀害个人家庭住所负有责任。
四。工作标准
1.各单位按照《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方案》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2.消毒医疗器械等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操作过程应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公共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特殊情况、特殊行业和重点区域,应按标准每天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消毒。
铜陵市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
综合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