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第5号公告

张珊2022-09-09  4

厦门发布2022年第3号通告

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3号

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持有核酸证书上岗。3月21日至27日,凡在工作场所上班的人员,自3月13日起必须至少有一次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切实担负起防疫的主体责任。

二。暂停已关闭空场所的业务。市内各类室内封闭场所,如KTV、歌舞厅、游艺厅、茶馆、咖啡厅、棋牌室、影剧院、网吧、酒吧、迪厅、剧本杀、密室逃脱、台球厅、室内健身房、室内游泳池、洗浴足浴中心、按摩店、艾灸馆等。,暂时不对公众开放。

三。教学分类管理。3月21日起,我市在厦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线下教学暂停一周,符合条件的高三毕业班实行封闭管理,组织线下教学。

四。加强社区(村)管理。强化物业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区域、设施、快递存取柜等的消毒。,督促居民自3月13日起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的有城市居住史人员的排查。对于非本居(村)民,严格检查“三院”,发现异常及时向社区报告。所有外卖、快递、外卖等。不允许进入小区(村),实行“无接触”配送,可在指定区域内转移和存取。无物业区域(村)由当地社区和村委会实施。

五、强化楼主责任。各类出租屋、民宿的房东必须承担主要责任,房客必须持有3月13日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他们在14天内发现有本地病例的城市居住史,应立即向社区报告。

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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