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晓庄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条件适合岗位要求。
3.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紧缺、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在mainland China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台湾省地区学生和在mainland China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台湾省地区其他居民,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登记
1。注册时间
本公告为2022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考核期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示各期招聘结果,未满职位报名期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2。注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将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相应学院的招聘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请以“单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工作名称及编号”的格式注明科目。
3。注册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南京晓庄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见附件3)及详细简历(带配偶、子女等。);
②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开始)、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③本人教学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相关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起止页,作品需提供封面、目录页、版权页,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或结题书);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学校申请人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来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应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复审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评估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核的方式,由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具体内容另行通知)进行教学试讲,以讲座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
教学试讲和面试采用百分制,分数线60分。总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
(四)调查和身体检查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岗位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宣传与就业
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晓庄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将被分配到岗位并定级。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空缺的,该岗位合格人员可由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录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如发现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有违纪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根据具体情节和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五、协商和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南京晓庄学院主管电话:025-86178111
附件:
1.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2.南京晓庄学院人才引进的分类与处理
3.南京晓庄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