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湖北武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2000年2月21日至2000年2月22日,本市新增新冠肺炎核酸阳性感染病例10例。2月22日,山东青岛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月22日零时至11时,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例,均为2月17日至2月20日在外省参加某公司培训班的员工及其家属。2月20日0时至2月21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新增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病例5例。2月20日,在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在对返回太谷的人员进行核酸筛查时,发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太谷返回人员的家庭中有5名成员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
2月20日,黑龙江省鸡西市报告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病例2例。所有新增本地阳性感染病例均在积极排查风险人员中发现。
疫情防控真的不能放松!
在此特别提醒:请尽快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防控部门的工作。
1.1月30日(含)以后来(回)吴并在江苏省苏州市居住的;
2月1日(含)以来,先后有江苏省南通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和呼和浩特市、黑龙江省黑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深圳市罗湖区的群众。
2月3日(含)以来来(回)乌居住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人员;
2月5日(含)起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四川成都、黑龙江鸡西、深圳龙岗人员;
自2月8日(含)起,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城区、丰台区和江苏省无锡市居住的人员;
2月13日(含)以后来(回)乌并在内蒙古包头居住的;
2月14日(含)以来来(回)吴并在湖南省郴州市居住的;
2月16日(含)以来来(回)吴且在四川泸州居住的人员;
自2月17日(含)以来,陆续有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晋中市、海南省澄迈县、贵州省贵阳市的人员流落国外。
2月21日(含)以后来(回)吴并在山东省青岛市居住的;
2月18-2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凯莱酒店、江岸区华清园小区举办的某公司培训班相关人员;
2.通过交通工具或轨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
4.曾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疫情预防控制部门电话或信息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
5.在中高风险区或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在当地发生疫情的区或直辖市居住过的最近14天内来(回)吴的人。
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提示
一、关注卫生法规变化
如有近期在外地逗留史,收到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更为“黄码”或“红码”[S2/],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宾馆报告逗留史,按要求做核酸检测,配合隔离控制措施。
二。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请所有来(回)乌人员提前了解我市当地防控要求;在去(回)吴的路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来(回)京后要积极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卫生编码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个人防护
市民朋友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使用公筷、勤清洁等科学规范的良好卫生习惯。不要扎堆,少聚,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在人群拥挤、空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
四。自觉做好健康监测
从外地回来后,24小时内做核酸检测,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去医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打算去
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趋势,建议近期不要上路或非必要离开广西。如果没有必要,不要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当地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地区。
六。疫苗接种
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或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3岁及以上人群尽快接种。
七。减少购买海外商品,接触海外商品注意保护
目前,由奥米克隆突变株引起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高发,我国也有通过冷链或非冷链货物、阳性海外邮件等货物传播病毒的病例报告。因此,在国外疫情高发期,建议不要购买海外商品、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区和疫区产品,取快递时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人群聚集;Express compliance消毒湿巾可用于在拆包前对内包装和外包装进行彻底消毒。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电话: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3863725
龙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466822
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682025
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7292987
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6282142
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51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