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
晋城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通过省外合法车辆运输除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烟花爆竹,或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件中邮寄烟花爆竹。
三是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原因,确需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展示许可,然后由专业展示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展示,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并可拨打0356-110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特此通知晋城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