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浙回浙的上海人员:
①对上海市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或7天内有本地社会阳性病例的乡镇(街道)来浙和回浙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在家庭健康观察期间,分别在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②在上海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或7天内有本地社会阳性病例的地区,对来浙和回浙人员开展“7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时,应分别在第1、2、3、7天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满足当地常规核酸检测的要求。
③对上海其他地区来浙和回浙人员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时,应分别在第1天和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应满足当地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要求。
在日常健康监护期间,要求上述人员控制活动范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会议、展览、游览、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封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外出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
政策来源:6月8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科学精准调整来浙及回浙上海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健康管理措施 | 特定地区(6月8日) | 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或7天内有本地社会阳性病例的乡镇(街道)来浙人员,返回浙江。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 黄浦区瑞金二路街、五里桥街,徐汇区湖南路街、路街、田林街,曹家渡街、天目西路街、大宁路街、共和新路街、之江西路街、临汾路街,静安区南京西路街、彭浦新村街,江湾镇街、北外滩街、嘉兴路街、广中路街、四川北路街,闵行区吴街。浦东新区华牧街、惠南镇、潍坊新村街道、高桥镇、林三镇、南汇新城、松江区宋芳街、长宁区江苏路街道、青浦区许婧镇、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 | 来浙人员和7天内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或当地社会阳性病例地区返回浙江的人员。7天每日健康监测(第1、2、3和7天的核酸检测) | 黄浦、徐汇、静安、虹口、闵行、宝山、浦东、松江、长宁、普陀、青浦。 | 外地来浙人员回浙7天每日健康监测(第1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 杨浦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和崇明区 | 1.短时间乘坐高铁前往上海虹桥火车站、上海火车站、上海南站等车站的,无需在车站所在乡镇(街道)落实卫生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