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卫生管理措施的通知
1.所有根据我国疫区分类来(回)昆明的人员,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报告。根据全国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来(回)昆人员疫情防控卫生管理措施,划分为A、B、C、D四类风险区域,A、B、C、D四类区域的划定由市疾控中心及时公布,风险区域名单可在“昆明健康宝”小程序中实时查询。
(一)A类地区。中国各地公布的高风险地区。2.经专家判断需要纳入的重点疫区。
(二)B类地区1。中国各地发布的中等风险区域。2.经专家判断需要纳入的疫区。
(三)C型区域1。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中带“*”的地区,已溢出或专家判断有溢出风险。2.经专家判断需要纳入的疫区。
(四)D型区域1。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上带“*”的地区。2.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没有“*”,但专家判断有疫情外溢风险。
二。中国疫区来(回)昆人员分类健康管理措施。甲、乙、丙、丁类来(回)昆明的人员,必须在到达昆明的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A类地区来(回)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14天内有A类地区居住史的来(回)昆人员:即日起凡到达昆明的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双采样双检测”,人、物、环境样本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B类地区来(回)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14天内曾在B类地区居住过的来(回)昆人员:即日起对所有到达昆明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外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1、 第2、7天)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样双检测”,人、物、环境样本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C类地区来(回)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所有从C类地区来(回)昆人员进行居家观察7天(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检)。不具备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D类地区来(回)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所有从D类地区来(回)昆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其他事项
(一)扶助医务人员、归国留学生等特殊群体,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二)上述健康管理时间从离开疫区之日起计算。
(三)本通知发布前抵达昆明的疫情相关地区人员,可按填装原则执行本通知的卫生管理措施。
(四)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此前的卫生管理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