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医疗费用索赔]
受益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①理赔申请表(线下申请需平安养老保险填写并提供)
②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和监护证明复印件)
③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住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药品明细及处方)、医疗处方单(对于发票或病历无详细药名及单价提供的),首次申请应提供相关疾病的首诊病史材料。
④刷医保卡就医后,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证明原件;(未使用医保卡就医的,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零星结算后,应提供对账单原件和医疗账单复印件。)
⑤被保险人/受益人银行卡复印件
⑥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原因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恶性肿瘤和罕见病特殊药品的赔偿请求]
第一项索赔的申请材料
(1)《八分保部分高值药品使用资格申请表》
(2)索赔申请
(3)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如果是受托人,需要同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4)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住院小结、影像学检查报告、相关疾病首诊病史资料)
(5)病理诊断报告
(6)免疫组织化学/基因检测报告
(7)药品处方(图片及复印件)
(8)药品发票和费用清单
(9)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十)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原因有关的其他资料。
非首次声称申请材料(如中间有药品变更,应提供首次声称申请材料)
(1)索赔申请
(2)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如果是受托人,需要同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本次就诊的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住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
(4)药品处方(图片及复印件)
(5)药品发票和费用清单
(6)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七)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原因有关的其他材料。
[特殊说明]
1.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2.被保险人身故的,应同时提供被保险人的医疗身故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
3.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的,应提供被保险人(或监护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或者事项,并提供双方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