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疾控防疫中心

何以笙箫默结局2022-09-09  11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 共计20名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中心人员结构,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部医技人员20名。根据《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宁公告(R) [2021])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nanjing.gov.cn/)、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疾控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现役军人,国家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人员,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2年8月31日前,新录用的服务期在5年以下的公务员,或者要求(含明确约定)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不得辞退,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必须在事业单位聘用的,不得聘用。

5.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后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面向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录用。

(三)相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同期其他国家(地区)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从未分配到工作单位,档案仍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国内外同期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分配到工作单位的,可申请2022年毕业生就业。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并在2年内考核合格的,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被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2.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只有四六级成绩通知书的,对应分数不得低于425分。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获得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考试要求的岗位时,可不提供《合格证书》或《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书》。

3.在mainland China高等院校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在求职时,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设置“专业”的参考目录是《2022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其中也包括了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高校、事业单位开设的专业。

三。注册

1。在线注册

报名网站:公司网站(详见职位信息表中“信息发布网站”一栏)。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12月8日9:00—2021年12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预审申请人陈述和答辩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2月12日09: 00 -12: 00、14:00-16:00;12月13日09:00-11:00。

用人单位办理资格初审异议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2月12日09: 00 -12: 00、14:00-17:00;12月13日09:00-12:00。

2.开考比例:原则上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就业且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直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检查方法和实施措施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及总分计算方法详见职位信息表中“考试形式及比例”一栏。

(一)笔试

笔试由中心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和考试内容以与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为主,不规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将在官网公布。笔试成绩100%,合格线60分。申请人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二)面试

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实际人数的相应比例(与开考比例相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合格者进行复试。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通过报名网站通知考生或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更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取得2022年毕业证书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已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条就业协议书原件。归国留学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的证明。上述所有证书及相关材料均应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复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复试不合格者,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资格的面试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陈述。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站上公布。

根据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试将在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每门考试合格分数线为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结果将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为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规定。

六。宣传和就业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和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测评结果)、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将被分配到岗位并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空缺,需要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且通过该职位考核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录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如发现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有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节和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公正性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电话号码: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5-83538317

招聘电话号码:

南京市卫生委员会:025-68787878

附件:南京市疾控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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