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清市高山镇元西村村民林文金向本报反映,去年年底,他突然发现自己三兄弟所有的一亩多土地早在八年前就被征用了,但他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通知和补偿款。随后,他通过12345政府便民热线等渠道投诉。
论文搜索发现,近日,福清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解答。福清市自然资源局表示,涉案企业——福建铁龙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龙公司”)于2013年3月通过农用地转用征用了包括耕地在内的30多亩土地。下个月,114万余元的征地补偿款拨付到元西村委会,被征地的村民领到了钱。
龙公司大楼。本文所有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福清市高山镇政府在回复中称,目前,林文金三兄弟的征地款仍暂时存放在业主单位,业主表示钱可以随时领取。
福清市自然资源局表示,经调查发现,铁龙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设水泥用地。高山镇政府也明确表示,铁龙公司大楼是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部分施工,项目未通过验收和产权登记。
福清市自然资源局认可铁龙公司的建筑超越红线。
村民反映土地被征用多年不知情
林文金说,2012年初,铁龙公司曾与他们沟通过征地事宜,但他们三兄弟不同意。后来,铁龙公司相关人员与他们沟通租赁土地,双方签订了为期十年的租赁合同。铁总负责人李荣华也向本报证实,双方确实在2012年签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租赁合同。
时隔多年,林文金三兄弟相继外出创业,并没有太关注家里这一亩地的情况。直到去年年底,当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林文金去了解情况。没想到,他被村干部告知,土地早在2013年就已经被征用了。
林文金说,他找各乡镇反映无果,于是通过福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了投诉。
2022年4月15日,福清市高山镇政府回应林文金情况称,铁龙公司于2012年提前向福清市土地开发中心申请位于高山镇元西村的一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该地块编号为福清工业保护区土地编号2021-026,用地面积2.2632公顷。2013年3月,该宗地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郑民地[2013]156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局在回复中称,156号文同意征用高山镇元西村33.948亩土地(其中耕地28.1085亩)。项目用地批准后,原福清市国土局实施征地程序。2013年3月19日,福清市政府发布《征地公告》(福清市国土资源局[2013]38号),2013年3月21日,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福清市国土资源局[2013]38号),均在被征地村委会公示。
2013年4月,原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以每亩3.38万元的价格向高山镇元溪村委会支付项目补偿费1147442元,被征地村委会通知被征地村民到村委会领取征地补偿款,并在村委会公告栏公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和分配名单,交付土地。
上述土地征用包括林文金三兄弟拥有的一英亩多的土地。
高山镇政府称,2013年的征地款仍由业主暂存。
拆迁补偿款至今暂存在业主单位?
当时拆迁补偿款是怎么发放的?高山镇政府在4月18日的回复中称,当时是村会计去镇上申请,然后去银行领取项目土地补偿款,再去村委会将现金交给铁龙公司的李铁和李荣华。李铁和李荣华是父子,村主任林雪薇也在现场。
根据田燕的论文查询,李铁是铁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山政府在回复中称,村主任林雪薇安排现金交给铁龙公司发放给被征地村民,不足部分由铁龙公司负责。每户缴费金额要签名盖章,村民代表要签字。付款后,应将清单提交村委会,并上报相关财务部门。
回复还说转给铁龙公司的现金在元西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当时也通知了一些村民过来收征地款。因为一些村民没有来领取,铁龙公司负责将它分发给村民。
至于林文金三兄弟的征地款,高山镇政府表示,该地块的征地款是村里和业主按照当时征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挨家挨户支付给村民的。目前三兄弟的征地款还暂时存放在业主单位,业主说钱随时可以收。
林文金说,去年年底,他找到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干部给他提供了2013年征地补偿登记表。林文金提供的登记表显示,土地征用面积、收到的款项以及林文金三兄弟的签名都登记在登记表中。
他说,他从未与铁龙公司谈判,也没有同意征用他的土地,也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或付款表格。“首先要查清事实,再确定是否拿到款项,不能糊里糊涂的拿过去所谓的‘征地款’。”
6月8日,本报联系到林文金提供的征地补偿登记表中显示的付款经理蔡美珠。蔡美珠说电话里说不清楚,有事可以来村里。
被征地企业审批前已建,项目未通过验收
林文金投诉时注意到铁龙公司在征地方面可能存在问题,仍存在未批先建、占地等情况。
根据镇政府回复的信息,2014年4月,铁龙公司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2015年前后,公司建成办公楼。但由于公司规划的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未能获得特许经营权审批,生产车间未能如期开工建设。
高山镇政府称,林文金投诉公司办公楼位于该宗地批准的征地红线内。该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了部分建设,因此该项目未通过验收和产权登记。
高山认定铁龙公司大楼未通过验收和产权登记。
5月11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局回复林文金等人的投诉,称铁龙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审批红线外约2.5亩水泥地(原用地与道路之间)。我局已致函高山镇,要求高山镇按照福清市“两违”综合治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6月7日,铁龙公司负责人李荣华向本报表示,当时征地是与当地政府直接对接的,征地款的整个程序都是合规的。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原因,建楼的时候没有验收和产权证,但是房子质量肯定没有问题,你放心。
高山镇一名姓石的副镇长告诉该报,该镇对此事有一定了解,正在与有关方面沟通。铁龙历史上的土地收购和随后的处置留下了一些问题。对于公司涉嫌未批先建、超红线占地等问题,石副市长表示,将与市自然资源局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