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举报奖励标准如下:
1、举报非法集资广告信息,经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奖励;
2.举报非法集资涉及的互联网信息、网站、手机应用,经非牵头部门认定为非法集资的,电信主管部门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3000元以上奖励。
3.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违法,由非牵头部门处理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4.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以“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不低于5000元的奖励;
5.公安机关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一)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1亿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2)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1亿元以上不满20亿元的,奖励举报人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三)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20亿元以上不满200亿元的,对举报人给予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奖励;
(4)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200亿元以上,对举报人给予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奖励。
原文链接>: gt gt湖南省举报非法集资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