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在宁夏招收青年学生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急部〔2019〕382号)要求,根据《关于做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青年学生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1号)要求,为顺利完成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南京的招聘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概况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根据党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在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察学院基础上,整合消防、林业院校力量和资源组建而成。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培训、专业培训和科学研究等任务。在学院40多年的不断发展中,为军队输送了5万多名应急救援人才。改革转型后,学院积极适应国家应急管理战略需要,紧紧围绕服务大局、贴近实战,围绕建设与大国应急管理体系地位相匹配的特色鲜明、高质量的消防救援高等院校目标,进入了转型发展新阶段。
二。注册计划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计划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收青年学生18名(均为男生),其中消防救援专业14名(消防指挥专业1名,消防工程专业8名,航空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1名,应急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1名,火灾探测专业3名),森林消防专业4名(消防指挥专业1名,航空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1名,消防政治工作专业1名,应急救援指挥专业1名)。
三。入学考试资格
(一)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3.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
5.在原籍参加省消防员招考办组织的政审、体检、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合格。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开设非英语语种。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表格。
四。准入规则
(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对政审、体检、心理测试、面试合格,投档分数达到自治区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其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没有专业等级差异。对于不能满足其全部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则调剂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会被辞退。
(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如果考生分数相同,相同分数的排序规则如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的分数;工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综合理科、外语的成绩。
(四)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承认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分,加分不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加分分值录取,加分适用于投档、专科、培养方向等领域。
(5)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是快递寄出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学生待遇和毕业分配
(1)考生入学后,经复试、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手续,享受学生待遇,免交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按月发放津贴补贴,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服装。享受消防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以及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相应优惠待遇。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3)学员毕业,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属地分配原则,聘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干部。
六。申请流程
(1)申请意向登记。
预报是通过在线注册进行的。考生登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预报系统注册自己的个人账户预报名(网址:https://www.cfri.edu.cn/zs/)。详见2022年3月18日宁夏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在宁夏启动预报工作公告》。
(二)志愿填报
6月23日至27日,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考信息管理平台,登录个人账户,填报志愿。
(3)现场报告
6月27日18: 00前,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的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到各地级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报到,并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审表》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体检表》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评估和测试
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根据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且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名单,按照考生拟征集时预留的电话号码,于6月下旬以电话、短信或公告方式通知考生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和面试。根据考生的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签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则视为放弃自愿治疗(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体检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地勤人员标准)执行。结论体检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自治区消防员招飞办和体检医院均认为有必要复检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方法可影响考试成绩的项目不予复试,考生的初试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试由消防员使用的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系统自动判定“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有一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主要考察和了解考生在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根据《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录用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派员赴考生所在学校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走访调查。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根据面试调查作出政治考核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如对考核结论有异议,须在结论公布后3日内向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申请复核,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将及时组织复核。审查结论为最终结论。
(5)考生录取工作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和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录取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政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六)请考生及时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关注各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流程,时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各种考核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估测试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新冠肺炎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考核期间,考生应减少外出和旅游。他们不应在接受评估前14天离开宁夏,也不应与非低风险地区的人接触。要求考生在进入各种考试考点前,必要时提供防疫卫生绿码、旅行码、核酸检测报告,否则无法参考。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评估检测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8)考生如需咨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其他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中国消防救援学院:010-69787118、69787119;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公室:0951-5031932,5023519。
八。纪律和监督
招生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委托无中介机构招生,禁止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行为。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相关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投诉电话:0951-5023519、5018232(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本公告由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