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井子区2022年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编办〔2019〕19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人才办〔2021〕14号)要求;现就我区2022年城市发展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2年1月1日(含)以后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日制引进并符合紧缺人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引进时适用的《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所列岗位条件;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甘井子区(需由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并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统一认定的单位除外。),而且他们在我区全职工作;
(三)引进的紧缺人才须与在甘井子区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
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三。申请材料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备案表》(附件2)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提交。
2.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
3.用人单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申报通知书》(附件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
以上所有外文证明材料,如有,应由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翻译文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翻译公司公章,与证明材料原件一并提交。
四。认证程序
(1)个人申请和单位审核提交。紧缺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后,填写《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备案表》,在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PDF带到区公共服务中心。
(二)公示备案。审核确定的人选将在甘井子区政府网站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办备案。
动词 (verb的缩写)申报和审计时间表
工作确定为“随时申报受理”,用人单位可根据人才实际情况随时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即日起,用人单位可向区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区公共服务中心将初审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区人才办。
请主动开展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紧缺人才申报认定。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不及物动词实施治疗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与人才相关的租房补贴、住房补贴、工资补贴、人才落户等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相关部门执行。
如果确定的候选人离婚、辞职、退休等。、市内其他已确定的应聘人员流动到我区的,原应聘人员或新聘用单位应向区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备案。
七。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学历经历、任职能力的要求应与《大连市发展紧缺人才目录(2021)》相匹配,所从事的岗位应与《人才目录》中的岗位名称一致。
(2)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申请人来公司入职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为准。博士、硕士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超过岗位最低要求的,超过的博士、硕士学习时间(按学制计算)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联系人:区公共服务中心董振林
地址:松江路19号2楼大厅8号窗口
电话:0411—84202799
联系人:陈颖、陆萍,区人社局
地址:东纬路90号308室
电话:0411—88152608
附件: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2.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备案。
3.城市发展不足后才通知申报事宜。
4.大连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年)
甘井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附件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