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原局长申海青遭“双开”,被批“在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

拼接图片软件2022-09-09  34

盘锦市公安局原局长申海青遭“双开”,被批“在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

极端主义记者黄嘉琪

据辽宁省纪委6月10日消息,盘锦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沈于去年11月16日被调查。落马前6天,他还在参加市委召开的会议。在任期间,他跨省抓捕知名律师。

沈(资料图)

被批“在案件侦查等方面谋取利益”[S2/]

沈,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他拥有大学学位和硕士学位。

沈在辽宁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曾任辽宁省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团委书记(正厅级),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副厅级),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处处长,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总队政委,辽宁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政委(副处级)。

2017年6月,沈调任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盘锦市公安局党组书记、督察长,同年8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盘锦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显示,沈分管公安、司法、缉私,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联系市法院、检察院、法学会、国家安全局。

2021年11月16日,沈被调查。在他倒下的六天前,他还在参加会议。据盘锦市公安局网站信息,11月10日,盘锦市委召开全市新任政法干部集体谈话会。时任盘锦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沈出席会议。

辽宁省纪委通报,沈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原有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借用公车,借公务出访之机旅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沈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终止盘锦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盘锦市委委员职务;收缴非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沈图片来源:盘锦市公安局网站

任职期间跨省抓捕律师

在沈任职期间,辽宁盘锦警方跨省抓捕律师。

2021年7月31日,知名律师周晓因寻衅滋事罪被辽宁盘锦从广州家中带走。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对周筱云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市局成立专案组,此案由盘山县公安局办理。

同年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盘锦警方查明,滕德荣之子滕若涵与律师聂敏、周小云有预谋。聂敏提供材料,滕若涵向周小云提供报酬,周小云在国内外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都触犯了刑法。

2021年9月30日,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聂敏、周筱云、滕若涵不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三人的上述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其后果尚未达到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

(来源:辽宁省纪委、盘锦市公安局)

此前报道:

律师周晓云被监视居住近一周,辽宁省盘锦市警方指控他寻衅滋事。

8月5日,律师周小云的家人告诉上游新闻(报道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她与周小云最后一次联系是在7月28日。第二天,周小云失联了,但家人因为工作忙也没多想。

周筱云

周小云曾经是《南方周末》的记者和《南方都市报》评论部的主编。后来成为专职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的辩护。

周晓的家人说,7月31日晚上,她突然接到辽宁省盘锦市警方的电话。对方称,周晓因涉嫌寻衅滋事,目前被监视居住在盘锦某宾馆。第二天晚上,家属收到盘锦市公安局大榭分局通过微信以图片形式发来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通告称,2021年7月31日18时,该局已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周晓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落款时间为“8月1日”。

家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事发前,周小云在广州租房居住,房东说,周小云是7月29日被警方从家里带走的。

家属多次质问盘锦警方。对于周晓涉嫌什么案件犯罪,警方只回答“不方便透露”。同时,警方告诉家属,即使他们来到盘锦,也不能会见周晓宁,但律师可以会见,这是周晓宁的合法权利。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监视居住通知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据周晓家属委托的律师介绍,8月4日和8月5日,律师连续两天来到盘锦市公安局大屯分局申请会见,但至今未见到周晓。接待人员说:“目前由于疫情防控,不允许面见。”

随后,律师提出视频会议申请,接待人员表示,由于设备还在调试中,需要调试后才能使用。

据该报报道,盘锦市公安局的一名办案人员证实,市局已成立专案组处理周筱云案,此案由盘山公安局处理。

家属称,周晓至今已被带走6天,但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通过律师和周晓的同事,家属了解到周晓作为辩护律师在盘锦办理了一起“套路贷”案件。该案于2020年6月10日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开庭。

周晓被盘锦警方指控寻衅滋事,律师称在会见中坚持自己无罪。

近日,广州律师周晓被辽宁盘锦警方指控涉嫌寻衅滋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5日,当地警方发布案情通报。

8月8日,周筱云的辩护律师赵聪向该报介绍。经过多日的斗争,当地公安机关于7日下午安排了辩护律师与周筱云的视频会议。会议期间,周晓宁对自己被捕感到惊讶,并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此前,周伟的一名家属曾向本报介绍,7月29日之后,周伟没有回复她的微信。“他通常很忙。他一两天不联系很正常,当时也没在意。”没想到,7月31日晚,她接到辽宁盘锦警方电话,称周伟涉嫌寻衅滋事。目前,她被监视居住在盘锦的一家旅馆里。“她的所作所为涉嫌犯罪,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

8月1日,家属收到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工作人员短信通知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通告称,2021年7月31日18时,涉嫌寻衅滋事的周晓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微博账号发布消息称:近日,盘锦公安机关查明,滕之子滕某汉伙同律师聂某、周某云,由聂某提供材料、滕某汉向周某云提供报酬,周某云在国内外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目前三人的行为均已侵犯中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赵聪介绍,经过几天的斗争,8月7日下午,两名身着防护服的律师在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区分局结束了与周晓宁的会面。周筱云目前被安排住在盘锦的一家宾馆里,身体健康。

对于具体案情,赵聪表示,由于涉及侦查机密,目前不方便透露。接下来,律师团将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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