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汽车补贴使用注意事项
中山汽车补贴使用注意事项
1.消费者需要在优惠券有效期内上传购车发票激活优惠券使用,并在收到优惠券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数据上传和申报手续。上传数据必须完整。
2.优惠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如果活动经费提前用完,活动就会提前结束。
3.代金券不可转让,只能由成功的消费者使用,即抢票者和车主需要是同一个人。
4.新能源汽车新登记的号牌应为绿色。
5.以旧换新活动,旧车必须是中山车牌,新车必须是新能源车,新旧车主必须是同一个人。
6.摩托车交换活动,新车和旧摩托车车主应为同一人,旧摩托车应为中山牌照的两轮燃油摩托车。活动期间有过户记录的摩托车,不适合进行换摩托车活动。
7.参加摩托车换摩托车活动的,消费者需放弃摩托车指标并签署放弃摩托车报废更新证承诺书,将摩托车报废更新证原件交由报废更新企业【中山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电话:88615066)、中山市中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电话:85318828)代表市商务局收回此证】。报废证是摩托车换汽车活动中需要上传的材料之一。原件提交给报废更新企业时,请拍照(照片要清晰完整)并留存,或完成数据上传申报后提交给报废更新企业。
8.消费者在获得购车补贴后退车的,需要返还相应的补贴资金。如果其拒不归还,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