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白
昨天(6月10日),唐山一家烧烤店发生一起恶性伤人案。事发时,嫌疑人骚扰并殴打了正在店内吃饭的四名女性中的一人。然后他的同事冲进店里殴打受害人,并将受害人拖到店外继续殴打。目前,当地警方已抓获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人员3名。
视频截图
案件性质如此恶劣,放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大背景下如此触目惊心,放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看更是匪夷所思。因为挑战了社会法治和道德的双重底线,这起案件产生了传导效应,让屏幕前的所有人都感到了一种强烈的不安。人们的愤怒和困惑很有道理:唐山不是法治社会的一部分吗?为什么“法”字没有任何威慑力?唐山没有有效的社会治理。为什么“一个顾客报警,警察介入”警方花了十几个小时才抓到主要嫌疑人?要知道,这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十几个小时已经远远超过了发现和锁定紧密联系的时间。
暴力是偶然的,是的。但其预防措施、极端程度、应对机制、治疗效率都与一个地方的综合治理水平密切相关。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海雷定律:在一次严重事故发生之前,必须有300次未遂事故;人们也有这样的体验:某些荒诞的事情发生在特定的区域,会“合理”,因为后者为这类事情的纵容和默许提供了社会环境。不妨回忆一下,唐山曾经一个月内多次登上微博热搜。除了这起恶性案件,还有哪些时候?
唐山迁安“硬隔离”措施
5月初,唐山一位老农在疫情防控期间急着下地干活,被当地检查人员看到并批评。结果老农自我批评,拿着大喇叭向全村人“游行”。“唐山铁杆防疫不准种地”随后以一段黑色幽默的叙述登上热搜;4月底,为防止疫情扩散,唐山迁安实施“硬隔离”措施,要求部分居民交出钥匙锁好家门,并用铁丝将部分居民楼的门拴牢。这一“措施”不仅“震惊”了大众,甚至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地方行政部门眼里没有“人”。难道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吗?地方行政部门眼里没有“法”。不知道这相当于剥夺财产,侵犯公民权利吗?
这种没有“人”和“法”的治理状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解今天刚刚发生的罪恶的角度。官尊法与民守法是一体两面。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全民守法是一个肌体的两面。可想而知,能让人锁门禁民的地方,能可笑到不让农民种地,会有什么样的法治环境,什么样的法治治理水平,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和法律意识。这样的治理环境无法威慑和预防极端邪恶事件,这并不奇怪;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一群以殴打女性为耻,不知道暴力要负刑事责任,有双重人格和智商的垃圾,是不是很奇怪?至少它出现在法治明显的地方并不奇怪。
唐山一个多月内发生的三起社会事件,比如打女人、种田道歉、铁丝锁门,都是社会治理的失败,都是一个地区“法律”威信丧失的隐喻,彼此之间形成了耐人寻味的逻辑链条。法治建设慢则难,法治破坏快则易,这应该给疫情下更多的执法者、司法者和公共政策制定者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