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大连市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成社函[2022]13号
各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根据《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及31条配套实施细则(办发〔2019〕19号)、《大连市大学生创业补贴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大连市实施人才政策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9〕现 现将2022年大连市大学生创办第一个经营实体租房补贴、就业社保补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件
申请大学生首次创办经营实体租金补贴、就业社保补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补贴,应当符合《大连市大学生创业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大学生首次创业实体租金补贴。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取得营业执照并首次租用经营场所的大学生,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2年每年3000元的补贴。
(2)大学生首次创业实体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大学生创办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3名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按照该大学生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3年每年最高10万元的社保补贴。
(3)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
大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五年内参加市级以上党政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一年内在大连市完成商事登记的创业团队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全国赛冠军奖励20万元,省赛冠军奖励10万元,市级赛冠军奖励5万元。
《大连市大学生创业补贴实施细则》中所指的大学生是指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经营主体成立时间和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应在2019年4月22日之后。已享受(1)、(2)创业补贴的大学生,毕业后可继续享受,直至补贴期届满。
二。申请材料
(一)大学生首次创办企业实体的租房补贴。《大连市大学生首次创办经营实体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和租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
(2)大学生先创办经营实体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大连市大学生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单位吸收的就业相关材料,包括招用人员花名册(经营单位公章)、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材料等。
(3)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大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申请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商业计划书及团队成员花名册。
三。申请程序
(1)申报。大学生向经营主体注册地街道(镇)劳动就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审计。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保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区、市、县(开放试点地区)人社部门,由区人社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市人社局。
(3)识别。市人社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经营主体,公示期为7天。根据审核和公示结果,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4)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对各区市县(开放试点地区)给予全额补贴。补贴资金将按规定支付到大学生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五)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明确。做好辖区高校学生和毕业生政策宣传、材料申报、受理审核、实地考察等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考察过程中,关注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出资且必须是获奖项目第一创始人或获奖团队核心成员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获奖项目的应用行业;企业必须没有违法行为;获奖项目涉及知识产权、商标等相关内容的,不得存在纠纷、侵权、争议等法律风险。同时,是否将所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特定申请人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政策的审慎参考。
附件:
附件1:大连市大学生首次创办经营实体租金补贴申请表。文件
附件2:大连市大学生首次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文件
附件3:大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申请表。文件
大连市就业中心联系人:徐文起
电话:84369165
浦新区就业联系人:刘洋
电话:65891588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